現年23歲的浸會大學男學生,2019年聖誕節在旺角朗豪坊外被警方搜出噴漆,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罪,他不認罪受審,昨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押後至11月14日上午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陳家浩,案發時20歲,就讀浸會大學視覺藝術系。他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在旺角朗豪坊上海街入口外,保管或控制一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裁判官施祖堯昨日裁決時,拒絕接納被告辯稱用來製作藝術品,指被告證供有關鍵矛盾,認為被告不是誠實可靠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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