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先後涉及多宗案件,大部分案件已審結完畢,當中包括日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的隱瞞違契案,現時只餘下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定於12月1日開審。法庭早前批准黎智英從英國聘用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代表,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9日)頒下判詞,駁回律政司的上訴,維持原本決定。
黎智英早前提出「專案認許」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自己抗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考慮審訊牽涉「尤其艱澀、複雜」的法律議題,將影響本地法律發展,批准認許Tim Owen來港出庭。惟律政司一方質疑,由於國安法的特性,Tim Owen對案件協助有限,提出上訴。
現年74歲的被告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其中黎及3間公司不認罪,案件已排期今年12月在高等法院審訊,黎在該案所面對的控罪,若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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