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洩露防不勝防,私隱公署昨日(14日)發表兩份調查報告,涉及醫思健康透過統一系統互用旗下品牌客戶的個人資料,以及快圖美(遠東)有限公司(快圖美)數據庫遭勒索軟件攻擊。涉事的兩間公司因違反私隱條例,均被要求3個月內糾正問題,否則最高可被罰款5萬及監禁兩年。
私隱專員鍾麗玲承認,《私隱條例》罰則阻嚇性明顯不足,正考慮修例提高罰則;有立法會議員形容《私隱條例》現行罰則儼如「無牙老虎」,建議參考歐盟做法,把罰款與公司營業額掛鈎。
根據現時規定,涉事公司需於3個月內糾正違例事項,否則屬刑事罪行,最高判處罰款5萬,監禁兩年,加上每日罰款港幣1000元。不過,鍾麗玲承認罰則阻嚇性明顯不足,因此私隱公署正配合政府工作,考慮修改《私隱條例》,提高罰則。她說,修例暫時未有時間表,但她留意到海外針對資料保障罰則較高,因此修例時會參考歐盟、內地、澳洲、新西蘭等地保護個人私隱法例,同時結合香港具體情況,向政府提出較完善建議。
相關報道:
收藏
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