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28日)表示,按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一條發出的函件要求,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晚已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並在報告中建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就「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作出解釋。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獲法庭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律政司不服決定,就此多次上訴。本月21日,高等法院上訴庭拒絕律政司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22日,律政司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上訴申請上周五(25日)在終審法院進行聆訊,押後至今日下午裁決。終審法院3名法官今日下午頒布書面裁決,拒絕律政司的申請。李家超表示,昨日收到中央人民政府要求行政長官就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遞交報告。他表明,會盡快遞交報告,並會在報告中提及今次案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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