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涉案6名前《蘋果》高層日前在高等法院答辯後正式認罪。控方在披露案情時指出,黎智英是案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的主謀,他與各高層召開「飯盒會」, 討論《蘋果》的出版政策、下達指示,又主使開設《蘋果》英文版打所謂的「國際線」,甚至親自「操刀」直接與外國勢力勾結互動,乞求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意圖獲取外國主子的金錢援助和政治保護,又串同各被告藉《蘋果》煽仇縱暴及鼓吹「攬炒」對抗中央。控方透露,壹傳媒前行政總裁、《蘋果》社長張劍虹及前副社長陳沛敏等 3名被告將作為控方證人頂證黎智英。
6名認罪被告依次為張劍虹、陳沛敏,《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在本案中被控的《蘋果日報》6名高層與黎智英串謀, 按照黎的指令行事,利用《蘋果日報》為平台,各司其職,部署策劃發布中、英文煽動性文章,並邀請攬炒政棍撰文,提供黎智英所要求的煽動內容, 一條龍地和黎智英實施串謀乞求外國勢力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一環扣一環發布文章煽暴煽仇及鼓吹攬炒對抗政權。案情指,《蘋果日報》分別於黑暴爆發前後、疫情期間及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發布相關涉案文章。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及的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將於12月1日在高等法院開審。綜合至今透露的特赦或污點證人,除了張劍虹、陳沛敏及另一名被告高層外,控方證人還包括並非本國安案被告、於早前在 黎智英欺詐案中為特赦證人的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該 4名控方證人在案發期間均為黎智英的心腹和得力幹將。心腹幹將「3+1」,出庭頂證黎智英,相信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一定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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