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早於2020年要求所有由香港出口往美國的產品的來源地標記不能再標示為「香港」,而必須標示為「中國」,其後特區政府通過雙邊和多邊渠道據理力爭。最終世貿爭端解決機構專家組裁定,美國針對香港產品的産地來源標記規定不符合世貿規則。
據悉,專家組已向爭端解決機構提交裁決報告,明確裁定美國對香港產品實施的產地來源標記規定不符合《關稅與貿易總協定1994》中有關原產地標記最惠國待遇的要求,以及全面否定美方援引有關安全例外條款的聲稱,並建議美方糾正其規定。
特區政府對此表示歡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指,有關裁決再次證明,美方無視國際貿易規則,企圖單方面實施帶歧視性和不公的規定,無理打壓香港產品和企業,將經貿問題政治化。他表示,美國強迫香港產品改變來源地標記,完全是出於政治動機,把貿易武器化,妄圖借此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他批評美方圖謀低劣,別有用心,不會得逞,也不為國際社會接受,又指美方對香港產品實施的規定不但毫無理據,更嚴重違反世貿規則,完全漠視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亦不負責任地損害香港作為世貿成員的權益,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丘應樺說,已即時去信美國貿易代表,敦促美方尊重裁決,立即撤回其違規的措施。
根據基本法116、151及152條,特區是單獨的關稅地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世貿等國際組織,並與世界各經濟體建立互惠互利的經貿關係。在香港產品上標以「香港製造」的標記,多年來獲國際接納,這既符合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區的事實和相關的世貿規定,亦為消費者提供清晰正確的產地來源資訊。
美國自2020年11月10日起要求所有由香港出口往美國的產品的來源地標記不能再標示為「香港」,而必須標示為「中國」。世貿爭端解決機構於去年2月22日的會議上同意中國香港的請求,成立專家組審理有關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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