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29日)公布,第三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將於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舉行,明日(30日)上午9時至2023年1月11日下午5時接受報名。
第三輪測試對象為已持有學士學位或會在2022/23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學位教師職位的人士。他們可透過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報名。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為學位程度人士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由2023/24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及轉校教師)均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教育局於本學年舉辦五輪測試,第四輪測試供學位程度人士參加,將於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舉行;第五輪測試供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將於2023年6月舉行,詳細安排稍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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