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及入境事務處人員今日(3日)展開代號「烽火」的反非法入境者及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8名疑似非法勞工。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及入境事務處人員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拘捕8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21歲至40歲,涉嫌「未獲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及「違反逗留條件」。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入境事務處跟進。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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