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今日(7日)宣布,由明日開始,當地禁止以個人自用或消費貨物的名義,攜帶過量的4種抗疫藥物及用品出境。
有關批示限制出境人士只能攜帶不多於各5盒或5瓶止痛退燒藥、複方感冒藥、化痰止咳藥及新冠檢測包。
因應內地疫情尚未平穩,加上與港澳通關在即,本港及澳門市面均現搶藥潮。
但另鑑於部分澳門居民長期在外地居住,需定期回澳就診及獲處方需長期使用止痛或化痰止咳等藥物,倘上述人士出境時能出示醫生處方證明,則自攜出境的藥物的數量不受本次限制措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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