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主辦的「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今日(13日)在北京舉行,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出席研討會並致辭。
夏寶龍表示,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是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發展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機制不斷完善,國家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香港恢復良好社會秩序,特區治理呈現出良政善治嶄新氣象,得到香港社會普遍認可,贏得國際社會正義力量高度贊同。事實雄辯地證明,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護國安、保家安、得民心,完全符合香港實際,香港實現由亂到治並走向由治及興,已成為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
夏寶龍表示,要深刻領會香港國安法的立法要旨和原意,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全面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立法的初衷就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捍衛「一國兩制」,為香港好,為廣大香港居民好,針對的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問題,打擊的是極少數,保護的是廣大香港居民。香港國安法執行機制最大的特點是「雙執行機制」。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擁有完整的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考慮到「一國兩制」的特殊性和香港實際情況,中央通過香港國安法授權香港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中央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兜底責任。這充分體現了國家安全中央事權的屬性,更體現了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高度信任和充分尊重。香港國安法賦予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也是特別行政區應盡的憲制責任和義務。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清晰規範了特區層面解決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的方式和路徑,清楚地闡明了香港國安法將處理維護國家安全具體問題的權力和責任賦予香港特區的立法原意。
夏寶龍表示,長期堅持「一國兩制」這一好制度,就必須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好香港國安法,為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提供堅實保障。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應堅持中央主導和特區主責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制定香港國安法時,就賦予了其凌駕地位和優先適用的法律效力。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香港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對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發揮牽頭抓總、議事決策、統籌協調的中樞職能。特區其他職能機構都應當配合行政長官和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尊重並執行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共同把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做好、做到位,守護好香港特區護衛國家安全的防線。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全社會每個人都應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推動者、受益者,而不是旁觀者。要在全社會加強對香港國安法的學習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只有築牢國家安全屏障,香港才有信心和條件對全世界更加開放,以更高水平的國家安全護航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和「一國兩制」成功實踐。隨着香港國安法的深入實施,香港開放的大門只會越開越大、包容性只會越來越強。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特區同世界各國各地區開展更廣泛、更緊密的交流合作,着力打造更廣泛的國內外支持「一國兩制」的統一戰線,香港的獨特優勢和魅力必將更勝往昔。
夏寶龍最後表示,當前,香港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堅信,有偉大祖國作堅強後盾,有香港國安法的保駕護航,有全體香港居民的團結奮鬥,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香港必將大有可為、風光無限,「一國兩制」實踐必將越走越穩、越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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