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於本周一(9日)至周四(12日)一連四日以代號「曙光行動」及連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0名懷疑非法勞工、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1名逾期逗留人士。
此次「曙光行動」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共拘捕8名懷疑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2男6女,年齡介乎22至49歲。當中1男6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3男1女,年齡介乎37至51歲。此外「冠軍行動」中,共拘捕2名懷疑非法勞工及1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1男1女,年齡分別為34歲及38歲。其中1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此外,1名32歲女子因逾期逗留被捕。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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