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確診者隔離令撤銷,除了醫管局70多間普通科門診外,500多名私家醫生亦可處方新冠口服藥,惟有部分私家醫生被指拒絕接收確診患者。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今日(2日)表示,根據《殘疾歧視條例》,新冠疾病可以被視為殘疾,如果服務提供者因為顧客有殘疾而拒絕提供服務,就有可能觸犯法例,但如果差別待遇是合理和必要的,就可能獲得豁免。
朱敏健在一電台節目指,如果有私家醫生拒絕治理新冠患者,就有可能構成殘疾歧視。即使醫生以無口服藥或無專門治療服務為由,拒絕治理患者,也難以成為辯解理由,因為隨着疫情發展,有醫學意見已經指出,可以向新冠患者提供一般治療。不過,如果是專科診所,平日也不會接收上呼吸道感染患者,辯解則可能較容易被接受。
此外,朱敏健又指,如果食肆貼出告示,表明不招待新冠患者,也有可能違法,但他認為食肆一般都未必知道顧客是否確診,相關討論「相當理論性」,因此毋須過分擔心會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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