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昨日(2月9日)在深圳灣管制站偵破一宗懷疑走私手提電話案件,檢獲40部手提電話,估計市值約35000元。
海關人員昨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替一名準備前往內地的39歲男旅客清關時,發現該批手提電話分別纏於其腋下和腰間,遂把他拘捕。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電訊條例》,任何人士如無領有牌照或許可證而輸入或輸出無線電通訊發送器具,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一年。
海關提醒市民,任何人士倘進出口無線電通訊發送器具,除非屬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簽發無線電商牌照(放寬限制)持有人而獲許於貿易或業務期間售賣該等器具,否則必須領取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簽發的進出口許可證。
收藏
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