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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罩路漫漫!一文睇口罩令近3年始末

隨着本港全面復常,維持近3年的口罩令即將完成使命,久違的無罩生活終於到來。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8日)表示,將於明日(3月1日)起全面撤銷口罩令,包括室內、室外及公共交通工具。點新聞一文梳理口罩令實施全過程,帶您回顧疫下有關措施推行始末。

2020年1月23日,本港出現首宗新冠確診個案,2月4日出現首宗新冠死亡個案。香港市面旋即陷入口罩荒,市民四處撲口罩和消毒用品,不少店舖坐地起價,一盒原價約50元的口罩,竟被炒至1000多元。

2020年2月,香港市面陷入口罩荒。(中新社資料圖)

5月5日,政府宣布向全港市民免費派「銅芯抗疫口罩」,累計派發共590萬個。

政府向全港市民免費派「銅芯抗疫口罩」。(中新社資料圖)

7月15日,政府強制規定所有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人士都必須佩戴口罩,任何人登上或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或進入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必須一直佩戴口罩。

7月23日,《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公共交通)規例》(第599I章)生效,強制任何人進入或身處在所有室內公眾地方,包括公共交通總站及轉乘處,須一直佩戴口罩。

7月29日,政府進一步收緊抗疫措施,強制戴口罩令擴展至戶外公眾地方。

強制戴口罩令擴展至戶外公眾地方。(點新聞資料圖)

9月14日,政府派發第二輪「銅芯抗疫口罩」。

11月30日,康文署轄下的表演場地實施進一步防疫措施,如演出者在有現場觀眾的表演期間不能佩戴口罩,他們須於演出前72小時進行新冠病毒檢測,並在持有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後,才能參與相關表演。

演出者如不佩戴口罩,須於演出前72小時進行新冠檢測。(政府新聞處資料圖)

12月11日,參加受禁群組聚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或指明公眾地方未有佩戴口罩、遵從強制檢測指示/公告的定額罰款,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違反後兩者的最高罰款亦增至1萬元。

2021年11月24日,政府要求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強檢人士及其同住照顧者不可佩戴附有呼氣閥或排氣口的口罩。

2022年2月24日,口罩令收緊,「於非室內地方進行體能活動(包括運動)」已不再屬於不佩戴口罩的合理辯解,須戴口罩的指明公眾地方擴大至涵蓋郊野公園所有範圍。

市民在任何公眾地方包括郊野公園都要戴口罩。(點新聞資料圖)

5月5日,政府放寬三項社交距離措施,其中戶外運動和郊野公園毋須戴口罩。

5月19日,政府放寬至室內及室外運動無須戴口罩,學生可參與半日而無須除下口罩的活動。

學生可參與半日而無須除下口罩的活動。(新華社資料圖)

2023年1月26日,政府微調新增3個情況可豁免佩戴口罩:在宗教處所內,主禮人或講者於宗教活動期間,向參與宗教活動的人士進行演講時;在公眾娛樂場所或活動場所舉行展覽活動期間,於餐桌或展覽攤位飲食時;在餐飲處所或任何表列處所內,於活動期間在台上祝酒時。

3月1日,口罩令全面撤銷,包括室內、室外及公共交通工具。而為保護高危群組,在醫院及老人院等高風險地方,有關場所負責人可以以行政指令,要求在場人士及訪客繼續戴口罩,以減低風險。歷時959天,燦爛陽光下,市民終可「除罩相見」,再見彼此久違的笑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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