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證券公司董事陳文深,被控12年前殺害情婦後棄屍,昨日(27日)經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脫,但誤殺罪成。他今日(28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9年半。
被告陳文深,洋名Ivan,2008年起與夜總會舞女發展婚外情,更在淘大花園購置單位金屋藏嬌。2011年被妻子發現婚外情後,被告和33歲情婦關係轉差。同年10月6日,2人在淘大花園單位發生爭執,被告在單位內殺死情婦後棄屍。死者兄長3個月後因胞妹失蹤而報警,事件始揭發,惟死者屍體至今未尋回。
今次是被告第3次就案件受審。陳文深在2015年首次否認謀殺罪進行審訊,當年陪審團裁定其謀殺罪成,成為本港首宗「無屍、無招認、無法證」但成功入罪的謀殺案件。被告其後2次上訴得直,發還重審,最終被裁定謀殺罪脫,但誤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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