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上流傳視頻,指一名持牌的九旬老婦日前在長沙灣港鐵站外賣炒栗子,期間離開檔口並將炒栗子車交由一名無持牌的男親友看管,卻遭食環署人員執法,親友被控無牌擺檔,並被沒收炒栗子車。事件引發全城熱議,食環署對此回應指,涉事老婦於人員執法後超過半小時才在現場出現,署方有足夠證據認為該名小販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未領有效牌照,檢取炒栗子車是作為證據供法庭考慮。
食環署指,事發地點是主要通道,相當繁忙,署方人員事前已作出警告和驅趕,1小時後再到現場跟進,發現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經營熟食攤檔。署方有足夠證據認為他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未領有效牌照,因此將他拘捕。
據悉,涉事老婦返回現場時解釋說,自己因為要去洗手間才暫託親友擺檔,強調自己是持牌小販。食環署則指,今次執法並非針對持牌老婦,而老婦在執法後超過半小時才在現場出現。而在拘捕行動時,有必要檢取小販設備和貨品作為證據,供法庭考慮。食環署亦引述法例指,如小販被裁定無牌販賣,法庭須即時命令沒收相關設備或貨品。
食環署強調,執法政策已經具體諒性,一般會「先警告、後執法」,但如果有無牌小販售賣熟食,人員會即時執法,以保障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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