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上流傳視頻,指一名持牌的九旬老婦日前在長沙灣港鐵站外賣炒栗子,其間離開檔口並將炒栗子車交由一名無持牌的男親友看管,卻遭食環署人員執法,親友被控無牌擺檔,並被沒收炒栗子車。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今日(8日)對此解釋說,法例訂明只有固定攤位小販可以聘請助手,而流動小販不能聘請助手。她形容食環署執法一向寬鬆,只要持牌人在攤檔有份經營,即使聘請無牌助手協助經營都不會被控告。
今次事件中,食環署指有足夠證據認為小販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未領有效牌照。李美笑提及,因應署方處理寬鬆,有持牌人將牌照租予他人,自己就在查牌時負責出示牌照,衍生租牌問題。
涉事94歲陳婆婆返回現場發現謀生工具炒栗子車被沒收後,一時悲從中來,坐地痛哭,最後要由警方介入勸說。李美笑又解釋說,食環署執法不會因為對方年紀大就不執行,並非針對老人家,若檢控時對方不合作,食環署一向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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