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有暴徒非法佔據香港理工大學紅磡校園,警方拘捕多人。其中一名自稱義務急救員的男學生,早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今日(15日)於區域法院被判處入獄42個月,另就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罰款2500元。
被告鍾泯浚(32歲、報稱學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大內參與暴動,以及同月18日在科學館道一帶參與暴動。案情指,2019年11月17日晚,警方設防線全面封鎖理大,連同被告等17人於翌日早上8時企圖逃離理大,衝向當時暫停向公眾開放的香港科學館停車場時,被警員發現及拘捕。
法官陳廣池認為,被告並非向所有人提供急救服務,例如他不會為警察救急;被告案發時身處理大,目的只是幫助佔據理大的暴徒。且被告只有初步急救知識,不能真正處理或急救受重創的人。被告不請自來,明顯是去支援和鼓勵理大內的暴動人士,最終裁定被告兩項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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