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立法會有議員提質詢倡放寬禁蒙面法,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今日(22日)表示,「蒙面」令到一些暴徒以為自己犯了法就不用負上法律責任,不用被拘捕,助長了他們的違法行為更猖狂。
陳穎欣提到,在2019發生的黑暴事件,相信大家都不會忘記。蒙面法和國安法有助增強阻嚇力,令香港由亂到治。全國兩會亦提及要消除亂的根源,鞏固治的局面,可有議員卻在立法會提出質詢倡議放寛禁蒙面法,這樣做會助長「亂」的根源,實在是居心叵測。
陳穎欣指出,國際上很多地方都有禁蒙面法,加拿大在10年前亦就有關的法例立法,最高可以判囚十年;而香港在4年前才立法,最高判囚才一年。她向保安局建議禁蒙面法應按情況適時調高罰則,以增強阻嚇性。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直言,香港仍有國家安全的隱患,有必要保留禁止蒙面規例。只要市民有合理辯解,參與集會遊行時仍可戴口罩,並舉例解釋何謂合理辯解,「戴豬嘴、V煞面具等不屬合理衞生原因。」根據現時的做法是比較穩妥的,局方會適時檢視法例。條例生效以來,有75人被檢控,26人被定罪,分別被判監10日至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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