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前年爆出虐童事件,累計34名職員被捕及落案起訴,引發全社會關注。社會褔利署及後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分兩階段檢討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第二階段檢討報告今日(30日)公布,提出39項建議,當中有12項與寄養服務有關,包括提高服務獎勵金、檢討服務獎勵金扣減制度、加強支援寄養家長等,希望提高寄養家庭提供服務的意欲。
報告指出,現時寄養家長服務獎勵金會因應請假或兒童度假日數而被扣減,建議檢討相關獎勵金扣減制度,給予寄養家長或替假家長合理獎勵及休息機會。報告又提到,寄養服務獎勵金雖然不用納稅,但寄養家長若居於公共屋邨,需向房屋署申報相關收入,建議當局與房屋署洽商,探討豁免申報的可行性。
報告也有就人手配置、專業支援及加強培訓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增加社工、前線照顧工作員、保健員等人手,加強個案社工作作為「個案經理」的職能,並建議引入院長登記制度、要求院長必須完成保護兒童培訓課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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