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7日)開始展開一連幾天復活節假期,三五知己到酒吧聊天甚至狂歡雖然開心,但小心被不法之徒在飲品「加料」。

尖沙咀一間酒店於3月中發生命案,一名男子懷疑被人迷姦後死亡。初步不排除其間有人使用迷姦水。猶記得從以前電影中常有用安眠藥迷暈演員,不過安眠藥和迷姦水令人昏迷效力有何差別?精神科專科醫生陳仲謀表示,安眠藥及精神科鎮定劑藥物,因是藥丸不易在液體飲品中溶解,下藥前先把藥丸磨成粉狀,但混入飲品如攪伴不勻,仍有粉狀存留易讓人發覺。γ-羥丁酸(GHB)俗稱「迷姦水」,本身是液體且無色、無味,惟無味中帶有點鹹味,單是混入汽水飲品,入口已難覺有異樣。

陳仲謀強調,飲入少量迷姦水會昏睡、手腳較軟,若是過量就如打了麻醉針沒有知覺,甚至死亡。至於飲下迷姦水會出現斷片,事實上即使喝醉、長期服用精神科藥物,如鎮定劑等,同樣會出現斷片現象。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γ-羥丁酸屬於危險藥物,如非法製造、藏有或供應γ-羥丁酸,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處7年監禁及罰款100萬港元,而製造者最高更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
(點新聞特約記者陳惠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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