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今日(11日)發布關於《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到5月10日。國家網信辦表示,此舉是為促進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健康發展和規範應用。
徵求意見稿提到,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產品向公眾提供服務前,應當按照《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向國家網信部門申報安全評估,並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履行算法備案和變更、註銷備案手續。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應當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含有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內容,也不得含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暴力、淫穢色情信息,虛假信息,以及可能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內容。
徵求意見稿提到,國家支持人工智能算法、框架等基礎技術自主創新、推廣應用、國際合作,鼓勵優先採用安全可信的軟件、工具、計算和數據資源,但要尊重知識產權和商業道德,不得利用算法、數據、平台等優勢實施不公平競爭;有關內容應真實準確,並採取措施防止生成虛假信息。在算法設計、訓練數據選擇、模型生成和優化、提供服務等過程中,採取措施防止出現種族、民族、信仰、國別、地域、性別、年齡、職業等歧視。
徵求意見稿要求,當用戶舉報不符合有關要求的生成內容,除了採取內容過濾等措施外,應在3個月內通過模型優化訓練等方式防止再次生成。
徵求意見稿指出,針對違反規定的提供者,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網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依據職責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或者終止其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服務,並處1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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