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點新聞早前多次報道,有銀行客戶在其本人信用卡被盜用後,有部分銀行指出屬客戶嚴重疏忽,有關款項仍需由客戶承擔。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今日(3日)在立法會書面回覆陳振英議員提問時表示,金管局於今年首季收到229宗有關信用卡未經授權交易的投訴。按照現行做法,金管局會跟進每宗投訴個案,要求相關銀行適切合理地處理客戶投訴,並按實際情況協助客戶提出追討申請,銀行亦須積極配合警方相關調查。
陳浩濂提到,金管局已於上月底向銀行發出新指引,要求銀行必須公平待客,當客戶就信用卡騙案向銀行求助時,銀行需要以務實的態度和同理心協助客戶,並按實際情況處理個案。新指引要求銀行在處理信用卡非授權交易時,如果客戶已經小心謹慎保管其信用卡和驗證碼等有關資料,及遇到信用卡騙案時已盡快向銀行報告,銀行在衡量個案損失時應該對客戶在合理情況下避免未經授權交易所作出的努力予以充分考慮。
另外,根據新指引,銀行在為客戶綁定信用卡至新流動支付工具或電子錢包時,除發出一次性手機短訊驗證碼外,須作出多一重認證,以確認客戶確實有向銀行發出相關綁定指示。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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