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政府提出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6日)於電台節目表示,方案需要修訂區議會條例,涉及多條主體及附屬法例,會盡快提交立法會,希望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完成立法程序,配合今年底舉行的新一屆區議會選舉。
張國鈞表示,修改涉及6條主體及14條附屬法例,有6方面的範疇,包括區議會職能、組成方法及產生辦法,以及加入委任及地區委員會界別區議員的條文等。
張國鈞指出,基本法未有特別寫明有關地區行政管理,由政府自行制定法律,因此今次修改法例,希望能將地區管理撥亂反正,令區議會做到清風氣正。
相關報道: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