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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大停電丨中期檢討研加重罰款 政府:須經兩電同意

政府初步打算與兩電商討減低准許利潤。(路透社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港島多區上月19日發生罕見大停電,當日凌晨港燈供電系統突然故障,電壓驟降導致港島大範圍停電,港燈昨日(15日)交代調查結果。政府計劃在今年與兩間電力公司就《管制計劃協議》進行中期檢討,環境及生態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表示,政府對中期檢討持開放態度,並無為檢討範圍劃界限。

局方又表示,根據收集到的意見,政府初步打算與兩電商討修訂協議的範疇包括但不限於減低准許利潤、要求電力公司於能源危機期間分擔能源價格成本、檢視獎勵及罰款機制以就重要停電事故加重罰款等。政府會在完成中期檢討後,適當時間匯報結果。當局重申,任何修改協議的建議都須經政府與電力公司雙方同意後才能實行。

據了解,政府與港燈和中電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分別於2019年1月及2018年10月起生效,至2033年12月31日屆滿。協議就供電可靠、運作效率、客戶服務及恢復供電表現設賞罰機制,當中恢復供電部分列明,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在65分鐘或以下,可獲0.015%准許利潤獎勵。以港燈去年賺取29.54億元計算,0.015%准許利潤約等於55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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