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上周六(20日)晚上,元朗發生了一宗謀殺案,54歲的婦人劉女士疑遭兇徒以電鋸及利刀殺害。警方調查後發現,女事主頸部遭利器割傷,手及手腕有刀傷。劉女士當場被證實死亡,警方隨後封鎖現場,案件列作謀殺跟進。之後,警方在附近草叢中發現一把染血的電鋸、一把約30厘米長的牛肉刀及一對白色手袖,懷疑是案中兇器及涉案衣物。
時隔兩日,警方於22日公布案件細節,指疑兇為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相信疑兇和死者相識,兇手已離開香港。警方相信疑兇與死者有私人恩怨,懷疑因私人糾紛而犯案,並正調查疑兇是否受人協助或唆使潛逃。有消息指,疑兇為女死者的繼子,即死者梁姓丈夫和上一任妻子所生的兒子,他行兇後已經立即離境,潛逃往外地。警方會研究與該地區是否有司法協議,將疑兇捉拿歸案。
點新聞記者翻查公開報道發現,今年以來,本港已發生多起「熟人兇殺案」,手段之殘忍,令人咋舌。其中有5宗兇殺案尤其引人關注。
案件一:香港名媛蔡天鳳遭碎屍案
今年2月發生的香港名媛蔡天鳳(Abby Choi)遭碎屍案,可以說是近年來最為震驚全港的案件。
2月21日,28歲的名媛蔡天鳳原定下午2時前往大埔科學園接女兒放學,之後去向不明,其現任丈夫Chris遂報警求助。警方於2月22日發布尋找失蹤人口蔡天鳳的資訊後,於2月23日,約見死者的前家翁鄺球夫婦等3人調查。期間警方認為他們多次說謊,於是拘捕3人。2月24日,警方在大埔龍尾村村屋單位發現死者部分財物、身份證及信用卡等財物。同時,在該單位發現人體殘肢,並在雪櫃內發現兩隻腳及兩煲「人肉湯」。截至目前,該案已有7人被捕,包括死者的28歲前夫鄺港智、65歲前家翁鄺球、63歲前家姑李瑞香、31歲前夫兄長鄺港傑、47歲前家翁情婦伍志榮、41歲前夫友人林舜以及29歲KOL潘巧賢。警方相信這起命案涉及「巨額金錢糾紛」,法庭將案件押後至7月31日再提訊。
犯罪心理學專家、前警務署高級督察鍾灼輝曾向傳媒表示,這個家庭有很多元素可以構成一個犯罪組織體系。比如,一個犯罪組織要有領導者,對團體有控制支配能力,同時還要有犯罪技能。「死者前家翁(鄺球)就充當了這個角色,一家之主、有話語權、是前警長,了解如何有效規避法律責任。」此外,死者全家在金錢方面屢次涉及法律問題。
同時,名媛蔡天鳳遭碎屍案亦引起市民對富戶藉政策漏洞霸佔公屋問題的關注。蔡天鳳的前家翁鄺球被揭發早年申請一個公屋單位,其後成為何文田加多利山一個市值7000多萬元豪宅的業主,之後他利用綠表申請者買居屋無須入息及資產限制的漏洞,成功買到居屋單位。為何鄺球擁有價值數千萬元的豪宅,卻能繼續持有一間公屋單位,並能夠以公屋居民專屬的綠表購買一間居屋單位呢?此事引起社會各界熱議。
案件二:63歲婦人梁雪卿被殺案
3月14日,葵涌葵芳閣發生恐怖兇殺案。63歲女子梁雪卿回家時疑撞破賊人爆竊,被同居男友發現倒斃在葵芳閣住所的客廳,現場有明顯被搜掠的痕跡,單位內總值約13萬元的物品被偷走。警方當晚鎖定疑犯身份,他是死者的同層鄰居女兒的男性友人,借住在鄰居家。相信他盜用事主寄存在鄰居家的後備鎖匙,進入單位爆竊,但事主中午回家時撞破事件,於是疑犯用鐵筆殺害事主,之後再返回自己的單位房間更換衣物,同日傍晚離境潛逃日本。
警方日前通報,事發近20日之後,警方於4月6日接獲日本警方通知稱,當日中午在山梨縣郊區發現一具男屍,該男子在森林內上吊自殺,懷疑是被追緝疑兇。現場有一封遺書,內容涉及畏罪自殺。日本警方於近日確認男屍的身分並將遺體轉交其親屬。
案件三:老翁陳廣權當街兇殺案
3月29日,元朗發生謀殺案。當日凌晨,70歲老翁陳廣權於康樂路匯豐大廈對開,遭一名南亞裔刀手伏擊連斬多刀浴血昏迷。死者身中多刀,倒臥血泊中失去知覺,其中右手近手肘、及雙腳更皮開肉綻,傷口面積甚大,削肉見骨,送院後證實傷重不治。
事發之後,警方於4月21日拘捕8人,包括一名潮州粉麵餐廳的65歲男東主。其中4名男子分別被落案起訴謀殺罪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被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提訊,4人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5日再訊,期間兩名被控謀殺的被告須還柙。
至於事發起因,有消息指,死者生前獨居於事發地點附近利景樓4樓一個單位,曾任利景樓法團委員。而利景樓附近一間食肆多次被街坊投訴有噪音問題,該食店多年深宵打牛丸噪音擾民,而陳翁曾以法團委員身份與店舖負責人交涉,懷疑有人懷恨在心,買兇教訓他,不料「太重手」,將他斬死,引發此次悲劇。
案件四:李姓黑幫頭目長洲遭襲致死案
4月27日早,長洲發生謀殺案。52歲李姓在長洲大新後街,向羅姓男子追收數百元時,雙方於街頭拉扯推撞。事發時,兩人在街上碰面,疑兇突然喝問:「做咩搵人打我?」李男感到莫名其妙,雙方起衝突互有推撞,其間李男曾爆粗質問對方「做乜X嘢?你講乜X嘢呀?」其後李男被推落地上,後腦着地,再被對方腳踢頭臉多次。有街坊勸阻不果,在李男倒地後曾有街坊上前叫他「醒呀」,救護員不久接報趕至為李男急救並送院搶救,延至當日上午11時53分證實不治。
警方調查後,於下午1時許,尋獲涉案43歲羅姓疑兇,並將其拘捕扣查。羅被暫控一項謀殺罪。目前,案件已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疑兇花名「細舊」,任職運輸工人;死者綽號「白板仔」,無業。兩人俱為長洲居民,隸屬同一黑幫,「白板仔」是頭目,「細舊」是其手下,雙方素有積怨,經常有口角及動武,亦牽涉毒品買賣。
案件五:元朗54歲女子劉女士慘遭電鋸殺害案
5月20日晚間,元朗錦壆路發生一宗謀殺案。54歲女子劉X莉晚飯後獨自外出,遭人用電鋸及利刀襲擊倒斃行人路。晚上7時25分,劉婦被發現倒臥於元朗文苑村約300米外的錦壆路一間汽車服務中心門外,不省人事。警方到場證實女事主當場死亡,她背、頸及手疑有刀傷,臉容嚴重毀爛,身旁遺下數隻牙齒、一頂黑色鴨舌帽及一部手提電話。警員又在附近草叢發現一把長約45cm的染血藍色電鋸、一把30厘米長的牛肉刀及一對防曬手袖。事發後兩日,警方交待案情指,已鎖定疑犯。
原來,女死者是丈夫「球叔」的第二任妻子,而41歲疑犯是球叔前妻所生。劉婦與球叔日常習慣在晚飯後到錦壆路河畔散步,事發當晚她因追看電視劇而遲出門,豈料在途中慘遭殺害。而有消息指,劉婦與繼子長年有矛盾,懷疑兇案涉及私人恩怨。
保安局數據:首季整體罪案按年升近5成
2023年以來,本港每月都有震驚全城的兇殺案發生。而官方統計數字也佐證犯案率似有上升趨勢,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本月15日公布2023年香港首季治安情況,整體罪案數字達20,584宗,比去年同期上升48.4%。
至於罪案顯著上升的原因,鄧炳強解釋是與疫情相關。去年同期一至三月是新冠第五波疫情最嚴重的時候,社會實施了嚴厲的社交距離措施,社會活動因此大幅減少,大部份傳統罪行,例如盜竊、行劫、爆竊、傷人及嚴重毆打等,均錄得很低的數字,部分更是有紀錄以來最低。由於社會生活現在大致正常,市民恢復日常外出生活,人與人接觸多了,在公眾地方時間多了,因而導致今年首季這些罪行回復疫情前水平,因此,相比之下便出現較大的升幅。
雖然香港從不缺離奇的命案,但實際上,在香港,兇殺案仍屬發生率最低的一種犯罪。在香港這座超過700萬人口的超大城市裏,每年都有約4萬人死去。過去10年內,香港每年平均僅有34宗兇殺案(按死亡人數計算,同一案中死亡兩人算兩宗,且包括誤殺),犯罪率遠低於國際主要城市的平均水平。
熟人作案引思考
其實,從香港警務處的公開資料中可以得知,在香港發生的兇殺案大部分源於親人、情侶和鄰里的糾紛,並不是隨機犯案。源於家庭糾紛的佔比最高。以2018年為例,發生的48宗兇殺案中,有17宗為家庭糾紛案,其中10宗為殺妻案。
其實不僅在香港,在世界各地,兇殺案也多為「熟人作案」,根據加拿大統計局的一項數據,截止2015年當局存有最新數據的一年,只有13%的兇殺案死者是遭陌生人殺害,即是87%的兇殺案為熟人作案;而在1974年至1999年間,死者包括兒童而兇徒是陌生人的案件,佔約10%,即是有9成的兇殺案是熟人作案。
為何總是碎屍案?
從犯罪心理的角度來看,碎屍的目的包括三種:極度的憤恨、便於隱匿死者的身份以及獲得畸形的性滿足。
而對於香港來說,城市環境和市民居住環境也決定了,如果有人犯案殺人,為了不被發現,只能選擇碎屍。在香港,城市建築密度大,較少邊遠地區,一個人失蹤,很容易被發現。而罪犯殺人之後想要不被發現,只能鋌而走險分解和處理被害人屍體。
另外,碎屍還有一個目的,即是「毀屍滅跡」可以脫罪。如果兇手沒有自首的打算,屍體被肢解,被丟棄,警方很難找到,就很難將其定罪。香港法律有一句話,很多人都應該聽過「疑點利益歸與被告」。檢方負責舉證,嫌疑人不需要證明自己無罪。如果一個人失蹤超過7年,就可以假定這個人死亡。如果超過20年,案件就過了刑事追訴期。而毀屍成功可以讓人消失7至20年。
(點新聞記者張安寧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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