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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輪候腎臟移植最長達29年?器官捐贈讓愛重生

【點新聞報道】曾患急性心衰竭需心臟移植的僅4個月大的女嬰芷希,去年12月接受來自內地的心臟,於兒童醫院完成換心手術,為全港首宗來自內地的器官移植手術。此後,政府加快商討與內地人體器官捐獻互助合作機制,器官捐贈的話題又一次引起廣泛討論。一次「特事特辦」的案例如何給本港近3,000名正輪候器官移植的病人帶來新希望?我們需要先回到半年前的故事,再次正視這個關於生命的話題。

兩個陌生家庭的「心臟接力」

2022年11月媒體相繼報道,4個月大的芷希因為嚴重心臟衰竭,需靠強心藥物及呼吸機維持生命,情況已屬危殆,因此換心手術越早進行越好。如能成功換心,芷希的五年存活率可達八成以上,而十年存活率亦達81%。由於女嬰芷希是O型血,因她只有4個月大,故可以接受任何血型的心臟捐贈,但捐贈者需要是體重4.5至13公斤。

隨後特區政府透過不同網絡尋找合適的心臟予女嬰芷希,包括主動聯絡國家衞健委。最終一名內地幼童,因為意外頭部嚴重受創,腦幹死亡,內地未能找到合適的配對者,所以聯絡香港兒童醫院。經評估合適後,由於心臟保存時間只有4小時,兩地醫療團隊以及海關將通關時間壓縮至8分鐘,從2022年12月16日下午5時24分取出捐獻心臟,至當晚8時13分,一架救護車在香港警車護送下將其送達香港兒童醫院。器官從獲取到運送到港做手術,全程用了不足三小時。12月17日淩晨1時,芷希的心臟移植手術順利完成。

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芷希計劃」執行時間線。(新華社)
深圳救護車飛馳前往器官捐獻醫院。(新華社)
香港警車護送港方救護車離開海關,向香港兒童醫院奔馳。(新華社)

在香港與內地24個部門65名醫療與管理專家的緊急合作下「特事特辦」,才能完成爭分奪秒的「心臟接力」。這是香港醫學史上體積最小的心臟移植手術,也是香港首宗來自內地器官的移植手術。

其實女嬰芷希的媽媽心願極其簡單:「帶佢周圍睇下出面公園嘅花花草草同天空,畀佢知出面世界喺有幾大,唔只係望到病房入面個天花板。」同時內地一對父母忍着喪子之痛,決定捐出孩子的心臟遺愛人間。素不相識的兩個家庭,天各一方卻血脈相連,共同完成一次神聖的生命延續。

香港2600名病人器官衰竭 81.8%正等腎臟移植

香港與全球醫學界對遺體器官捐贈的精神及機制一直按「利他」與「效益」兩大原則而行。市民除了按個人意願在中央名冊登記外,即使沒有於中央名冊登記的逝世人士,只要生前曾向醫護及家人表達其捐贈意願,逝世後亦可捐贈器官,令人重獲新生。

在香港醫管局昨日(6日)舉行的「肝臟移植,拯救生命延續愛」記者會上,於7年前接受肝臟移植手術的謝先生表示,因先天功能欠佳,需要長期服藥,直至一次因發現肝酵素過高,入院治療後獲告知需接受肝移植。等候肝臟移植期間,他身體日漸腫脹,後期體重由70公斤增至90公斤,生命危在旦夕,「四肢越漸纖瘦,但肚子非常鼓脹,全部是積水。」絕望中,一個家庭捐出適合的屍肝,令他續命至今。「好感激佢哋,令我得到呢個肝……現在要活好每一日。」

器官接受者黃先生(左,肝臟移植協康會會長)和謝先生(中)、瑪麗醫院肝膽胰外科及肝臟移植榮譽顧問醫生黃楚琳呼籲市民支持器官移植。(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攝)

醫管局表示,現時本港約有60多名肝病患者輪候換肝,但今年截至昨日(6日)只有約14宗捐肝個案,而輪候人數持續增加,情況危急。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榮譽教授李錦滔向傳媒表示,過去幾年,香港在遺體捐贈器官上的數字令人失望。「我當醫生也有三、四十年了,過去幾年我是有少許擔心,香港人的愛心在減退,這包括捐贈器官與捐血的情況。」

香港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於2008年面世。據其網頁顯示,截至今年4月30日,香港目前有357668人在中央名冊登記。這並未包括自行索取並簽署「器官捐贈證」的人數。同樣來自中央名冊官網的香港醫管局數字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香港有2973人在等候器官移植,其中81.8%在等候腎臟移植。香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平均輪候遺體腎臟移植要約5年,最長要29年。目前,香港有逾2600名病人器官衰竭,許多病人在輪候期間死亡,請市民支持器官捐贈。

器官本地先分配 重獲生命「新希望」

曾接受心臟移植的香港市民曾先生說,自己等待超過1年時間才有合適的心臟,非常歡迎政府設立第二層互助分配機制,當兩地任何一方有器官捐出但在本地沒有合適病人接受,便可跨境配對。他相信如果有多一個管道尋找合適器官移植,市民可以有更大得益。

盧寵茂於「芷希計劃」後,即盼望能夠藉此案例建立長效機制,將香港的醫院納入「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最大限度利用公民逝世後愛心捐獻器官,拯救香港和內地居民的生命。」

事實上,截至2022年10月底,內地累計完成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4.25萬例,捐獻大器官突破12.63萬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刑法修正案》等法例對人體器官移植作出嚴格規定,內地全面禁止使用死囚器官,以腦死亡或心臟死亡國際標準定義,推動公民自願無償捐贈,而所有用作移植的器官,必須全部經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統一分配。此系統會根據醫療緊急程度、血型、地理位置及年齡等因素,在很短時間內計算出器官潛在受惠病人的優次而作分配。這個系統亦獲得WHO(世界衞生組織)和世界器官移植學會等國際權威機構高度認可,甚至向其他國家推廣示範。

現時香港的「中央名冊」有超過35.7萬人登記,每年成功捐贈卻只有數十宗,而內地「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的志願登記人數截至5月23日超過625.3萬,捐贈數居世界第二。在本港半年前的一項手術,為香港近3,000名正輪候器官移植的病人帶來新希望,適合他們的器官不再局限於750萬人的數據庫,而是全國14億人口。

值得強調的是,互助機制是透過「第二層分配機制」進行,所謂「第二層分配機制」是指捐贈的器官必須先在當地分配給有需要的病人,如果在當地沒有合適的受贈者,跨境互助機制才會啟動,器官才由香港捐贈給內地合適的病人,或由內地捐贈給香港合適的病人,否則珍貴的器官會因為不能存放太長時間而白白浪費。換言之,互助機制不會改變現時本港遺體捐贈器官分配以至病人輪候等安排。

在此背景下,近月社會上有人卻惡意散播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機制的虛假消息,渲染與非法器官買賣有關,甚至呼籲別人取消捐贈器官登記。過去大約半年,衞生署發現器官捐贈中央名冊網站的取消登記數字「極不尋常」,由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共有5785個取消登記的申請,當中約一半屬未曾登記卻申請退出,或重複取消的無效申請。而今年2月,無效取消登記的比率更高達74%,即984宗中有726宗屬無效。

香港警方網罪科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意圖擾亂系統的行徑主要有3種:第一,有人盜用他人資料向系統申請取消登記;第二,有人胡亂使用不同人士的姓名,配以不同身份證號碼為他人進行取消登記;第三,有人輸入並非個人資料的訊息,例如輸入粗口去試圖進行取消登記。針對這類「卑劣行為」,警方本月5日展開拘捕行動,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拘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19至47歲,共檢獲5部手機及3部手提電腦。受害人包括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藝人及普通市民。警方會繼續調查有關人士動機,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表示,此乃「卑劣行為」,政府一直關注有人蓄意破壞器官捐贈這個崇高理念計劃,事件當中涉及個別「無恥之徒」,不誠實製造大量取消器官捐贈登記的假象,製造破壞器官捐贈救人計劃這個神聖精神的行為。

器官捐贈的初衷是弘揚人類大愛,此等不智行為害人害己,而真正的捐贈者希望離世後遺愛人間、幫助他人,這才是器官捐贈的初心。

「器官捐贈」10大Q&A

Q1:如何登記?

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網頁辦理網上登記,可使用「智方便」的自動填表功能。填妥登記表格並傳真(2127 4926)或郵寄至: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9號中國海外大廈8樓A-D室衞生署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管理主任。親身登記(帶同身份證前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9號中國海外大廈8樓A-D室名冊辦事處)。

Q2:我的家人能知道捐贈後的器官及組織的使用狀況嗎?

基於尊重病人及器官捐贈者的私隱,醫護人員不會透露雙方的姓名或個人資料,但負責器官捐贈的醫護人員會告知捐贈者家人有關器官受贈者移植手術後的進展。

Q3:乙型肝炎帶菌者可捐贈?

醫院管理局設有一套嚴謹的器官捐贈風險評估指引及準則。一般而言,肝炎帶菌者可捐贈其腎臟予同樣是肝炎帶菌的輪候病人。至於其他器官,移植團隊會按照相關的風險評估準則和捐贈者的器官功能,決定是否適合捐贈作移植用途。

Q4:捐贈器官有沒有年齡限制?

一般而言,器官捐贈並無年齡限制,由初生至75歲的人士普遍適合捐贈器官;至於各種組織的捐贈方面,眼角膜為80歲以下,長骨由16至60歲,皮膚則為10歲或以上。負責移植的醫療小組會先評估每名捐贈人士的情況,然後才決定他們的器官是否適宜使用。

Q5:只有完全健康的人士,才可捐贈器官?

大多數人士,包括腫瘤未擴散的腦癌病人,都可於死後捐贈器官或組織。雖然一般癌症患者不適合捐贈器官,但仍可於死後捐贈眼角膜。負責移植的醫療小組會先評估每名捐贈人士的情況才作決定。

Q6:如果已經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萬一遇到意外時,會否被放棄搶救?

拯救病人生命是每一位醫護人員的首要責任,醫護團隊只會在病人證實死亡或被判定為腦死亡後,才考慮其是否適合捐贈器官。

Q7:醫護人員會否不理會我的指示,摘取我的所有器官?

願意在去世後捐贈器官的人士,可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或器官捐贈證上訂明願意捐出哪一種器官或組織。而在捐贈手術進行前,死者家屬也必須簽署一份同意書,確認捐贈哪些器官或組織作移植用途。

Q8:捐贈器官的程序包含醫療費用嗎?

據香港器官移植基金會資料,不論是遺體捐贈或是活體捐贈(除了私人醫院的服務外),捐贈者於去世後因捐贈器官而引起的費用,其家屬無須負責。

Q9:如果已經登記捐贈整個遺體,是否不適合捐贈器官?

一般而言,器官捐贈與遺體捐贈計劃並沒有抵觸。香港大學生物醫學學院的「大體老師」遺體捐贈計劃及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的「無言老師」遺體捐贈計劃分別會接受捐贈器官後的遺體作支援教學用途。

Q10:移植器官違反宗教信仰?

絕大部分的宗教都鼓勵分享或布施。事實上,部分宗教如佛教、道教、孔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都認同器官捐贈的精神,並將之稱頌為造福眾生、功德無量之舉。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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