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特區政府律政司周一(5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以禁止四項與有「港獨」意味的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包括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布等,案件已排期在下周一(12日)在高院開庭處理。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0日)表示,有關「獨歌」在2019年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包含一些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近期更被錯誤表述為「國歌」,因此政府必須要有行動。
對於禁制令具體涉及的情況,鄧炳強強調,不可籠統評論兩句便知道何種情況是犯法,要視乎事件的前文後理,包括是否有意圖犯法及有沒有做犯法行為。
對於上周末多人受查,鄧炳強提到,部分已擔保外出。有人在特別敏感日子死心不息做一些行徑,政府要維護公眾秩序及國安,如不處理就有機會被人騎劫。當局的執法標準清晰,任何人都不享特權。
對於基本法23條立法,鄧炳強表示,最快今年或最遲明年便會完成。當局早前完成草案的第一稿後,國際發生很多事件,法庭亦有新案例。由於整體國安情況有變化,因此要完備法例,同時必定會有公眾諮詢,做好解說工作,避免巿民被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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