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術
「2020年是香港浴火重生的關鍵一年,因為中央果斷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香港警隊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六條,於7月1日成立國安處,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守護香港的重大任務。」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表示,警隊視「維護國家安全」為重中之重,並總結過去三年,警隊在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指導和支持下,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可以說是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的而且確,在社會最動盪不安之時,中央制定的香港國安法把本港社會從動亂中拯救過來,香港才得以由亂到治;筆者認為,香港國安法的作用特殊,惟我們不能因為有了國安法就認為「萬事俱妥」,必須繼續集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維護好國家以至特區的安全。
憶及2019年的黑暴肆虐,蕭澤頤表示,700多萬人的城市遭受嚴重蹂躪,3萬名警察忍辱負重,由面對全方位的猛烈攻擊,到延伸至父母妻兒被威嚇欺凌,但警隊堅守崗位、無畏無懼,本着守護香港的初心,沉着應對各種挑戰,奮起攻破重重難關,堅毅不屈地守護這個家園。雖然筆者不是執法者,但對黑暴的印象也十分深刻,還記得筆者所住的地區在一個周末有大型抗爭活動,結果就是筆者與家人當日都避免出門,而從新聞報道可見,區內烽煙四起,暴徒不斷破壞,警察不斷被攻,如果沒有之後的香港國安法,只怕類似的亂象還是會繼續出現。
偵破大案 誓維國安
事實上,香港國安法除了鎮住了街頭的暴亂,它亦給予了警方法律工具,拘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早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初,警方就拘捕了駕駛插有「光時」旗的電單車到灣仔撞向警員的唐英傑,之後就有被視為亂港頭目的黎智英等人被捕;曾經揚言要攬炒、癱瘓特區政府的一些政客,亦因所謂「35+」初選案被捕,案件正在審理,當中大部分被告已經認罪。如果大家還有記憶,本港更曾出現過有人謀劃以炸彈發動襲擊的案件,幸好在警方及早介入下,相關的被告亦已經落網,解除了香港受到恐怖襲擊的威脅。
筆者認為,香港國安法的最大作用,在於只要有人涉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警方國安處為了保障市民大眾的安全,都抱着違法必究的原則去辦事,欲癱瘓政府的政客不能避責,欲在街頭發動襲擊的暴徒亦不可逃逸;當個別人士質疑香港國安法妨礙市民行使自由權利時,事實恰恰相反,正是因為有了香港國安法保住了社會的安全及安寧,廣大市民才可以在安全的環境下,行使表達以至參與活動的自由。
暗湧處處 未敢鬆懈
最近,警方國安處推出紀念特刊《護港》,回顧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歷程和成果,其中第三章主題為「暗湧處處未敢鬆懈」,強調香港現時仍面對不同國家安全隱患和風險,人員必須保持憂患意識,絕不能掉以輕心。筆者認同,表面的平靜,或者制止了一系列暴力行為,並不代表香港特區就從此安寧。執筆之時,警方國安處昨日又拘捕了一名男子,他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推翻中央政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宣揚「台獨」、「港獨」等。社會上還有多少立場、心態類似的人,不容易估量;在海外的反政府分子會否「等機會」再生事,也是未知之數,社會還未能鬆懈。黑暴運動的慘痛經歷告訴我們,絕少部分人挑起事端,可以造成不可估計的破壞,所以我們要保持謹慎,時刻保持維護國安、治安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