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本月3日通緝8名竄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並就每名被通緝犯懸紅100萬元,警告若有人以金錢資助他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亦有機會違法。警方國安處昨日作出進一步行動,掩至通緝犯羅冠聰和家人位於東涌逸東邨的住所搜證,並向羅的父母及兄長問話,了解他們是否曾向羅冠聰提供經濟援助,暫時沒有人被捕。
與羅家同住一層的鄰居向大公報記者說:「佢(羅)連累埋屋企人啦!搞到個阿媽出入都好似過街老鼠咁。」
了解曾否提供經濟援助
據街坊指出,昨日清晨6時許見到多名身穿着黑色背心的便裝探員進入東涌逸東邨至逸樓。據悉,探員分別到兩個公屋單位拍門,並在兩個單位內調查和搜證數小時,其中一個單位是羅冠聰的舊居,現時由其母親及兄長居住;另一單位是羅父的住所。據了解,探員把羅父、羅母及羅的兄長帶返警署錄取口供,了解他們是否曾向羅冠聰提供經濟援助,以及是否作為他在香港的代理人。
羅家的同層鄰居謝太向大公報記者透露:「我由佢(羅冠聰)細細讀書嗰陣就睇住佢大㗎啦,去買餸間中都撞到佢媽咪。佢未上新聞之前都以為佢好乖,幾斯文禮貌,都唔知佢幾時學壞,現在仲着咗草,連累埋屋企人,搞到個阿媽出入都好似過街老鼠咁。佢阿哥就少啲見,老豆就好多年無見過。」
東涌街坊的黃先生表示從看新聞得知羅冠聰被通緝,他十分支持香港警察通緝該些人士,指他們立心不良,還繼續唱衰香港,又慨嘆部分年輕人被這些立心不良的分子利用,在沒有仔細思考下誤信他們的謊話,衝動行事。而不良分子「叫人衝自己鬆」沒有承擔責任,十分可惡。
另一位街坊林先生亦十分支持香港警察嚴正執法,羅冠聰等人均有搞亂和唱衰香港,通緝他們實屬正確。另一位街坊潘先生直斥羅冠聰等人之前搞亂和唱衰香港,觸犯《香港國安法》,他十分支持警察通緝他們歸案。
竄外國續鼓吹「港獨」
翻查資料,羅冠聰曾於2020年7月31日在社交網站Facebook稱,離港後已沒有聯絡親人,並稱與他們斷絕關係,不再往來。警方國安處本月3日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每人懸紅100萬元通緝8人,包括羅冠聰、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及劉祖廸,呼籲市民提供消息。其中,羅冠聰竄逃英國,他涉嫌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指他於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間,在海外勾結反華組織及多次舉行公開集會等,鼓吹「港獨」,同樣乞求所謂「制裁」等行為。
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批評為「現代漢奸」的羅冠聰,來自基層家庭。深圳出生的他6歲時與母親來港,與父及兩兄居於東涌逸東邨。其後羅的父母離異,其父遷居於逸東邨的另一公屋單位,羅與母及兄同住。來自破碎家庭的羅冠聰曾形容家庭關係平淡、家人很少密切交流。羅冠聰一兄長任職消防員、另一兄長於反中亂港組織民陣工作。
中學時期的羅冠聰與其他90後一樣沉迷打網遊、看漫畫,荒廢學業。隨後進入嶺南大學社區學院修讀副學士,一年後入讀嶺大文化研究系後加入學生會,此後羅冠聰終日與亂港分子活躍於街頭搞事,包括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並結識黃之鋒及李朗彥等人,創立香港眾志,逐步走上亂港不歸路。
羅冠聰煽「獨」亂港劣跡斑斑
2014年6月11日
時任學聯常委羅冠聰前往香港中聯辦門前示威,其間焚燒國務院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反對《白皮書》「特首、法官須愛國愛港」的內容。
2014年7月1日
羅冠聰在遮打花園進行所謂「佔中預演」,同年9月於中大百萬大道及添馬公園主持學界大罷課,鼓吹所謂「真普選」。
2015年5月6日
羅冠聰與周永康到加拿大渥太華出席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聽證會,污衊中央政府,羅冠聰並呼籲加拿大向中方施壓,聯合其他外國政府監察香港。
2016年4月10日
羅冠聰與黃之鋒、周庭等人成立「港獨」政黨「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綱領,羅冠聰擔任主席。
2016年7月18日
羅冠聰宣告參選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香港島選區,其後因立法會宣誓不符規定,2017年7月被法庭裁定失去議員資格。
2017年1月7日
凌晨羅冠聰與黃之鋒等多名「眾志」成員參加「台獨」政黨時代力量舉辦的所謂「時代眾志·自決力量─台港新生代議員論壇」。
2017年6月26日
羅冠聰與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林朗彥、周庭、人民力量譚得志及社民連成員等人用數塊黑布包圍灣仔金紫荊廣場的香港標誌性建築紫荊花雕塑。
2020年6月30日
香港國安法正式實施,羅冠聰隨即在社交平台宣布退出「香港眾志」,在國安法生效前離開香港往英國,聲稱在國際社會游說反中,同年7月31日因涉「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通緝。
2020年7月
羅冠聰在英國倫敦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羅鼓吹國際社會對抗中國,12月透過視像參加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會,污衊國安法限制港人自由,乞求美國庇護。
2021年1月
羅冠聰呼籲歐洲議會暫停《中歐投資協定》,並希望台灣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
2021年12月9日
出席拜登政府的所謂「民主峰會」。
2023年7月3日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發出每人懸紅100萬元,以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通緝羅冠聰、劉祖廸、郭榮鏗、袁弓夷、任建峰、郭鳳儀、許智峯及蒙兆達等人。(大公報記者顧家愷整理)
李家超:加大力度調查八通緝犯
警方國安處日前懸紅通緝8名外逃的反中亂港分子,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11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表示,調查細節在這個階段不會公開,但調查力度只會加大,亦會擴闊情報搜集;重申有關行動是「終身追捕,而且會用盡所有方法追捕他們。」
提供金援及協助 亦會追究責任
李家超表示,會用盡所有方法追捕8名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通緝犯,包括對於他們的任何資金援助,以及其他方式的一些協助,亦都會追究責任;更會追究幕後支撐,甚至可能是控制他們的一些力量。
李家超說,調查期間會不斷有新資料出現,要確保調查有進度,所以調查細節現階段不會公開,但調查力度只會加大,會擴闊情報搜集以及打擊網絡。他強調,大家應該視8名亂港分子為「過街老鼠」,避之則吉。有情報的相關人士,應該向警方提供線索,亦有可能因此獲得懸紅的賞格。
此外,8名被通緝亂港分子中包括郭榮鏗及任建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10日就二人的專業失當行為,向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作出正式投訴。林定國指,二人利用其專業身份,以圖增加其權威性抹黑本港司法制度、詆毀法官和檢控官,因呼籲外國作出「制裁」是損害本港的司法制度及整體利益,有違專業操守,行為極為不當。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昨日表示,已展開既定程序處理投訴,會以保密原則進行,有結果會公布。陳澤銘說,香港律師會有既定程序處理投訴,一直行之有效,不會因為被投訴人的身份、地位和政治取向等受影響,重申會一視同仁,公平公正處理投訴。
陳澤銘表示,今次投訴涉及香港國安法,以往從未處理過,現時難以估計調查時間,加上個案涉及的人士可能不在本地,溝通上的書信往來需要一定時間。他續指,律師會是獨立的專業團體,根據守則及《法律執業者條例》對會員操守作出監管,但權力並不包括除牌,一旦涉及除牌,要靠獨立律師審裁庭處理。
(來源:大公報 記者:趙明新、龔學鳴、余風<文>突發組、調查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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