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減非必要申述程序 改善工作「觀察期」只延一次
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7月1日視察香港並發表重要講話,對香港特區新一屆政府提出「四點希望」,第一點便是「着力提高治理水平」。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宣布,將簡化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十二條為公眾利益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機制,包括刪減多次及非必要的提交申述書程序;規定工作表現持續欠佳人員,須在指明的期間內改善工作表現至可接受水平的「觀察期」,只能於特定情況下延長一次;取消部門或職系首長在「觀察期」完結後把工作表現持續欠佳人員的個案提交公務員事務局前,須先在部門內設立「獨立委員會」並尋求其意見的要求等。局方已就有關措施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意見,同時收集職方的意見,目標在本年內向全體公務員公布執行新程序及內容。
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去年公布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強化公務員管理,例如如有工作表現持續欠佳的公務員經督導和輔助後仍沒有改善,應及時終止聘用。管理人員對工作表現持續欠佳的公務員會先透過輔導、培訓或其他適當的行政措施,協助其作出改進,而當有關措施並不奏效時,就會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十二條採取行動,為公眾利益着令有關人員退休。
確保公平公正 提升機制效率
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宣布簡化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十二條為公眾利益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機制,重點內容包括:
一、簡化機制,使機制下的程序更明確及清晰,讓部門、職系首長、管理人員及全體公務員,清楚了解政府處理工作表現持續欠佳人員的程序,並在維持公正的原則、恰當的程序和保障有關人員的合理權利下,增加機制的效率;
二、刪減多次及非必要的提交申述書程序。儘管公務員在上司完成其考績報告後會獲上司面見,並可就其工作表現、上司的評核及其他有關的事宜表達意見,部門或職系在啓動處理工作表現持續欠佳人員的機制後,有關人員仍有多達四次機會提交申述書。
在精簡流程後,相關人員會在兩個主要步驟被邀請提交申述書:
1. 決策局或部門向人員發出「擬令退休通知書」,告知該人員決策局或部門有意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十二條向他採取行動時,即在公務員事務局審閱個案和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意見前;
2. 在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意見後,公務員事務局準備把個案提交批核部門作出最後決定前。此舉既保障了有關人員有足夠機會作出申述及其申述在政府作出主要決定時會獲得充分考慮,同時亦能改善機制的效率;
三、規定工作表現持續欠佳人員須在指明的期間內改善工作表現至可接受水平的「觀察期」只能於特定情況下延長一次,此舉可減少管理層因猶豫不決而拖延作出決定;
四、取消部門或職系首長在「觀察期」完結後把工作表現持續欠佳人員的個案提交公務員事務局前,須先在部門內設立「獨立委員會」並尋求其意見的要求。在新機制下,一位工作表現持續欠佳人員的個案到達部門或職系首長將決定如何處理的階段,有關人員已經多次輔導、培訓,甚至調職,也已完成部門給予最後改善表現機會的「觀察期」。過往的考績報告已充分證明了該人員達不到應有的最低水平,另設一「獨立委員會」對個案的評核並不提供實質幫助,反而拖長了處理個案的時間;
五、如在《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十二條行動下因表現持續欠佳而須召寫「特別評核報告」和「觀察期評核報告」的人員最近的周年考績報告建議給予該人員發放增薪點,現行機制只要求管方對此建議進行檢視。由於公務員必須在接受評核期間工作表現令人滿意,簡化後的機制因此規定必須暫停或延期向該等人員發放增薪點。
楊何蓓茵:優化管理 去蕪存菁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上午在政府總部與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代表會面,介紹簡化機制重點內容及收集意見,下午繼續與另外四個主要公務員團體代表會面。
她表示:「改善和強化處理工作表現持續欠佳人員的程序是進一步優化公務員管理的重點措施之一。目前機制的程序過於繁複冗長,我們已檢視有關機制,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原則下,提出簡化程序,以改善有關機制的效率和成效,與時並進。」隨着市民對公務員的期望不斷提高,管理人員必須及早對公務員團隊中工作表現欠佳的人員加以督導和輔助;對工作表現持續欠佳者,必須果斷地去蕪存菁,不能讓個別表現持續欠佳者影響公務員團隊士氣和拖低政府整體表現。
(文章來源: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