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潛逃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上月初方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懸紅100 萬元通緝。他昨在社交平台發文,透露已在南澳最高法院完成宣誓,並獲法庭頒令正式認許他為律師。不少網民留言揶揄「一個無誠信的人做律師」、「個觸犯國安法既通緝犯,竟然去做律師?實在係天大嘅笑話!」、「着草嘅犯都可以做律師?嗰個國家嘅司法制度真係好有問題」。
許智峯提到,在普通法制度下,法庭對律師的品格有嚴格審查,在申請律師資格時,就要向本地法庭及律師會申報他在香港的所有刑事紀錄 - 包括國安法下的100萬懸紅通緝令、藐視法庭罪、藐視立法會罪、襲擊罪等等議會抗爭罪名,所有指控加起來,他一共申報了23條控罪及7項通緝令,形容自己可能是澳洲歷來最多刑事紀錄的律師。而澳洲的律師會及法庭考慮過上述的一大堆罪名後,依然裁定他有良好品格,是成為律師的合適人選。
許智峯仲話,在澳洲擁有的這份自由,相比今天還在香港獄中的「戰友」,來得何等珍貴喎。見到如此情景,就明咩叫「兄弟爬山,齊上齊落」,唔知佢嘅獄中「戰友」,又會點諗呢?
收藏
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