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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阻差罪成囚5天 法官批肆無忌憚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7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受審,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陳朗昇被判入獄5天,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現年42歲的被告陳朗昇,報稱是網媒「Channel C」採訪主任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他被控於2022年9月7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8號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26781。交替控罪則指他同日同地阻礙女警26781執行公務。

就陳朗昇辯稱因2019年反修例風波時曾被公開身份證資料,故需要了解警員駐守警區、執行職務及搜查原因。裁判官梁嘉琪認為,指陳當時就在警員面前取出及不停揮動銀色卡套,如無意阻礙的話可以直接交出身份證,沒有任何困難,但卻沒有如此做。陳朗昇又辯稱當時要應付另一名警員問題,法官反駁指這僅為藉口,並表示便裝警員先後3次出示委任證,已道出身份,達到陳發問目的,但陳仍繼續詢問,批評他「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

在考慮陳的提問過程及態度後,梁官認為被告唯一目的是蓄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因而裁定他「阻差辦公」罪成。並認為罰款不足以反映控罪性質嚴重性,審訊後定罪亦未見悔意,,亦不宜判處社會服務令,最終判處監禁5天。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准,以三萬元現金保釋,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到田心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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