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7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他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被判入獄5天。裁判官在判決中批評陳朗昇肆無忌憚,毫無悔意,強調判刑是要反映當時「公眾守規、守秩序的可貴」。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今日(27日)發表聲明,指裁判官的判決法理清晰,彰顯了法律公義,再次向社會傳遞出一個重要信息﹕沒有不守法的「新聞自由」,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新聞聯在聲明中指,真正的專業新聞工作者在進行采訪報導工作的過程中,必須首先履行公民的守法義務,任何試圖挑釁公務人員執法的行為,都要面臨法律的懲處。但香港記協和部分外國媒體,仍然罔顧事實,企圖混淆視聽,轉移視線,亂港之心昭然若揭。
聲明提到,陳朗昇自稱媒體從業者,曾在《立場新聞》等就職,但許多市民不會忘記,這類媒體長期渲染反中亂港思想,煽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2019年黑色暴亂期間,又以採訪名義在為黑暴助力,阻撓警方執法,煽動市民仇視特區政府,視法律於無物。所幸中央政府為港制定香港國安法,香港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
新聞聯認為,香港新聞工作者肩負維護「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責任和義務。在香港邁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新聞工作者應強化社會責任,彰顯媒體應有的擔當,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更好地維護港人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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