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名冊今日(10月9日)發表。名冊現載有2533名選民,他們是全港18區的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或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並且是地方選區選民,可在今年12月10日舉行的區議會一般選舉地區委員會界別中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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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區議會地方選區或地區委員會界別的參選人,均須獲有關地方行政區的三個地區委員會(即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地區「三會」)每委員會至少3名,但不多於6名委員簽署同意提名。
區議會地方選區方面,全港18個地方行政區共劃分為44個區議會地方選區,每個選區各有兩個議席,共選出88名議員。投票制度採用「雙議席單票制」,每個區議會地方選區各有兩個議席,每名選民於所屬的選區投選一名候選人,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人當選。區議會地方選區的候選人除了須獲得所屬選區最少50名但不多於100名選民的提名外,還須同時獲得有關地方行政區的每個地區委員會最少3名,但不多於6名委員,以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的身份提名。
至於新設立的地區委員會界別,共有176個議席,由已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的地區委員會的委員選出。投票制度採用「全票制」,即每名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必須投選不多於亦不少於該界別須選出的議員人數,否則選票將被視為無效。由於地區委員會界別的選民只有約2500人,該界別的18個投票站的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2時30分(共6小時)。
新設立的地區委員會界別的候選人,無須為「三會」委員,但必須獲得有關地方行政區每個地區委員會最少3名,但不多於6名委員,以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的身份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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