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冼漢廸
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公布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筆者對於特首在報告中繼續表達對推進香港創新科技的措施表示歡迎,並對於特區政府在特首的帶領下在過去一年於搶人才、搶企業方面取得的成果表示讚賞。
筆者感謝特區政府回應筆者的多項建議,包括在報告中宣布下調股票印花稅的稅率,由現時買賣雙方各按交易金額支付0.13%,下調至0.1%,提升股票流動性,筆者認為有關安排對減低創科企業集資的成本及提升上市創科企業的估值具有正面作用,相信配合《上市規則》第18A章、18C章的相關上市條款,特區政府提出的GEM市場(前稱創業板)改革,以及落實簡化轉往主板的機制、增加科研公司上市途徑等,將有助促進整個香港創科初創生態圈的發展。
此外,對特區政府回應筆者有關持續便利人才的建議,例如筆者建議的便利河套深港創新科技合作區科研人員進出的安排,包括預先登記、利用科技簡化園區往來,包括研究以人面識別技術達到無感過關,以及在報告中宣布包括透過成立成立實體「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擴大「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大學名單、放寬簽證安排、落實「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以及職專畢業生留港計劃等措施,進一步吸引人才來港、留港,筆者表示支持,相信能在中短期緩解創科業界人才不足的問題。
對於特區政府於報告中宣布多項筆者與業界多年來的訴求,包括開設小學科學科,開展數學課程的支援項目,以提升學生數學應用的能力,以及加強發掘和培育本地STEM精英,並推動成立應用科學大學等表示熱烈歡迎,筆者認為有關措施能從源頭上培育香港未來的創新科技人才,對整個行業的發展有正面幫助,筆者亦期望特區政府能盡快開設中學的科學科作為銜接,從而鼓勵更多人才報讀計劃中的應用科學大學等,豐富本地創科人才庫。
同時,筆者歡迎特區政府於報告中進一步落實《香港創新科技發展藍圖》的多項措施,包括成立「新型工業發展辦公室」、促進微電子研發、加速在數碼港建設超算中心、支援初創企業成果轉化等,筆者期待隨着更多建設落成,對促進香港於新型工業化、半導體技術、人工智能等有促進作用。其中在建設超算中心方面,筆者認為隨着數字經濟發展,已有大量數據需要處理,加上鄰近地區如深圳有鵬城實驗室、珠海橫琴等亦已興建超算中心,故此投放資源建設超算中心,對於香港發展成「數據港」有重要作用。筆者建議在建設超算中心的同時,亦應同時加強本地人才培訓以及與大灣區內城市以及鄰近省份例如貴州等的合作。
筆者對於報告中提出計劃和深圳市政府共同推進深港兩個園區的協同發展研究創新性的措施表示支持,並感謝特區政府接納筆者多年來在有關河套規劃中提出的建議。事實上,自國務院發布《河套深港創新科技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後,深圳方已制定了系列落實措施,筆者期待特區政府與深圳市政府繼續深度合作,實踐「一國兩制」下「一河兩岸」的「一區兩園」,匯聚和發揮港深兩地優勢,推進創新科技發展,並建議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優化並豐富深圳和香港共同研究編制的「聯合政策包」,以加快達成規劃中訂立的發展目標。
筆者在報告的諮詢時段曾建議,借鑒現有中外合作園區模式,在粵港兩地互設核心產業園區,從而打破在人才、資金、信息、商品等生產要素方面的跨境流通障礙,筆者對報告中提出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正研究運用其管理的「大灣區投資基金」,與廣東省政府和其他機構合作,共同設立基金,投資於大灣區具有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項目表示歡迎。筆者建議特區政府可以投資有關的產業園區,協助香港創科企業在大灣區內發展。
此外,筆者對於報告中宣布推出100億元「新型工業加速計劃」、推動數據跨境流動、設立第三個InnoHK平台等措施表示支持。對於「新型工業加速計劃」,筆者認同以(政府)1比(公司)2的配對形式提供資助,但針對部分創科初創企業資金不足的問題,筆者建議針對初創企業,其配對金額可以透過申請特區政府的「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或相關針對初創企業的資助,以協助創科初創企業取得資助。
筆者對於特區政府在報告中宣布落實成立「數字政策辦公室」表示支持,筆者認為,將現時的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與效率促進辦公室合併,由「數字政策專員」帶領,專責制訂數字政府、數據治理及資訊科技政策,整合政府內部資訊科技資源,推動開放數據,協調各部門推出更多數字服務,對改善「政出多門」的情況,更有效地推動香港在智慧城市的發展有正面幫助。筆者期望即將成立的數字政策辦公室能在制度上配合財政司司長主持的「數字化經濟發展委員會」,更有效地進行跨部門協作。
筆者對特區政府在報告中宣布於今年內發布促進數據流通及保障數據安全的管理辦法,以數據驅動發展,並在明年起推出數字政府及智慧城市「百項方案」及與廣東省政府積極協作「數字灣區」,促進兩地政務服務「跨境通辦」表示支持。但筆者希望在落實「百項方案」的同時,應制定有效機制,確保優先應用本地的科研成果以及面向本地中小企業進行採購,確保本地創科企業,尤其是初創及中小企業能夠從中受惠。
筆者對報告中提出透過資助加快擴展鄉郊及偏遠地區的流動網絡基建設施,以及向流動網絡營辦商拍賣更多頻譜,提升網絡傳輸速度表示歡迎,但筆者認為,要令5G網絡更有效地運用,特區政府應鼓勵業界研發更多配合5G網絡的應用,故此筆者建議特區政府重新考慮設立於2022年底停止接受新申請的「鼓勵及早使用5G技術資助計劃」,鼓勵各界及早使用5G技術,推動創新和智慧城市的應用,從而改善營運效率和服務質素,以及提升香港的整體競爭力。
此外,筆者歡迎特區政府把每所指定大學技術轉移處的資助上限增加一倍至1600萬元,讓大學加強支援技術轉移和擴大市場拓展服務,從而帶動經濟上或民生上的效益, 及帶來創新及有經濟效益的活動。筆者認為,配合特區政府現正推行的「產學研1+」計劃,以及在報告中推行的「專利盒」稅務優惠,對由專利所產生的合資格利潤的稅率,由現時16.5%減至5%,相信能提升科研人員的積極性,鼓勵更多創科研發、轉化應用及商品化。
對於特區政府在面對全球網絡攻擊不斷增加的風險,着力提升關鍵基礎設施(包括能源、通訊、交通運輸、金融機構等)網絡安全的保護,以立法方式清晰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包括建立良好的防範管理體系,以確保其資訊系統和網絡安全運作表示支持,期待特區政府早日與業界溝通並收集意見及建議,務求有關法例能按計劃於2024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
筆者亦對於特區政府在報告中多處建議以創新科技提升市民生活質素例如在公共屋邨引入創新科技,如使用物聯網感測器、人工智能及行動裝置等,協助日常屋邨管理、政府部門帶頭使用建築模擬科技(BIM)、推動新能源交通產業、推動智慧旅遊、擴闊「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的適用範圍等表示支持,為本地創科企業提供龐大商機,並吸引更多資金及人才匯聚於本地創新科技行業。
最後,筆者對於報告中提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及一系列關於國家安全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的措施表示支持。筆者認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落實特區政府應實踐的憲制責任,從法律層面確保實現中央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國家安全教育及愛國主義教育亦有助香港青年從小就樹立愛國之志、報國之志,有利於促進香港融入灣區發展,推動香港的長期穩定和繁榮發展。
筆者期特區政府繼續以務實有為的精神,在落實報告各項政策,尤其是創科政策的過程中,與業界及持份者充分溝通,同時保持政策的靈活性,按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在香港由治及興的關鍵時刻,以創新科技帶領香港同開新篇。
(作者為全國人大代表、互聯網專業協會會長)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