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下載APP
標籤

海關破非法找換店控2人 男被告判囚50日 同類案首宗

海關表示,這是法庭首次對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的罪行判處具阻嚇性的監禁刑罰。(直播截圖)

【點新聞報道】香港海關於去年4月破獲觀塘一間無牌找換店,控告兩名涉案男女。案件經審理後,今日(13日)法庭裁定男被告須即時監禁50日。海關指,這是法庭首次對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的罪行判處具阻嚇性的監禁刑罰。

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金錢服務調查課署理高級督察陳逸傑表示,海關於2022年4月打擊無牌找換店期間,發現一間位於觀塘找換店的2名涉案男女,在找換店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申請被拒之後,仍於上述店舖進行匯款服務。其後,海關人員喬裝顧客匯款至內地,涉案男子提供收據給關員,關員隨即搜查店舖及涉案男女。經查問下,海關發現涉案女子成為找換店東主後,曾經向一名顧客14次提供匯款服務往內地。

海關人員於今年3月以傳票形式,分別控告兩男女被告1項及15項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的罪名。今日兩名被告於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裁定1項及15項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成,男被告被判即時監禁7個星期1日、女被告則被判監禁4個星期5日緩刑一年。

陳逸傑表示,在今次判刑之前,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案件最高的刑罰是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因此本案是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案件當中第一宗判處即時監禁的刑罰。他表示,香港海關歡迎法庭本次裁決,而當中的判刑也足夠反映罪行案的嚴重性,對於無牌金錢服務經營者作出清晰明確的警示。

相關報道:

海關偵破4800萬元洗黑錢案拘兩人 涉處理販毒得益

找換店匯款陷阱:賬戶隨時被凍結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海關破非法找換店控2人 男被告判囚50日 同類案首宗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