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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返港報到 周庭棄保潛逃加拿大

「港獨」組織、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因2019年參與包圍警察總部,2020年底被判入獄10個月,她於2021年刑滿出獄後,仍須就一宗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遵守擔保條件交出旅遊證件,定期報到及不能出境;惟其借往加拿大讀書為名,今年9月獲警方國安處發還旅遊證件批准離港,但須遵從本月底返港報到的條件。昨晚(3日),周庭突然反口,竟在社交網站公開高調預告不會返港向警方報到,變相宣布棄保潛逃。

現年27歲的周庭,於2020年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其後獲准保釋候查,以及須遵守一系列的保釋條件。她在宣布棄保潛逃的帖文中稱,前年就包圍警察總部案服刑完畢後,仍須遵守該一系列的保釋條件,包括每3個月到警署報到及簽署一份「扣留旅遊證件通知書」。

她聲稱直至今年才決定計劃報讀碩士課程,並嘗試申請到海外留學,最終獲加拿大一所大學取錄,遂向警方提出申請。她聲稱至今年8月,曾獲國安處安排往深圳參觀一天,整趟行程並無安排面見任何官員或接受任何盤問,其後返港至9月中即獲發還旅遊證件,順利離港到加拿大多倫多升學,惟須在大學假期時回港報到。

指為拿護照曾獲安排赴深

惟周離港後即反口,昨晚發帖文稱「不知不覺間,我已經來了差不多三個月,第一學期也快將要完結了」,隨後即表示,原定須於12月底回港向警方報到,但「經過深思熟慮」後,「我決定,不回去報到了,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她聲稱不再返港並非她最初打算,並聲稱早已買好12月回港的機票,「所以如果有人要說我處心積慮欺騙國安,那絕對是錯誤的陳述」云云。

翻查資料,2020年8月10日,國安警繼當天早上高調拘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以及其兩名兒子、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黃偉強及吳達光後,下午再拘捕「獨人」李宇軒及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並於當晚約8時到大埔登門拘捕周庭,他們俱涉觸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周庭其後獲准以2萬元現金及18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候訊,其間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

根據香港國安法,干犯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旦罪成,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來源:香港文匯報 記者: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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