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稅務局表示,隨着疫情減退,追稅行動已在2022-23年度全面恢復。年內發出的附加費通知書及追收稅款通知書的數目較上年度增多,其中因遲交稅款而被徵收5%附加費的追稅通知書多達252821張,較之前一個年度增加22%,涉及款額達4.45億港元;被追收10%附加費的追稅通知書亦有逾2.6萬張,涉款2.1億元。
稅務局指,納稅人須於繳稅通知書上列明的繳稅日期或之前繳納稅款,絕大部分納稅人都準時交稅。未如期繳稅的人士一般會被徵收5%附加費,若拖欠稅款超過6個月,會再被徵收欠款總額的10%附加費。
因應2022-23年度的經濟環境,一些納稅人可能面對財政困難,政府推出有關繳稅的紓困措施。凡獲批准分期繳付在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間發出的2021-22課稅年度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單的納稅人,可獲豁免徵收附加費,豁免期以稅單的繳稅期限日起計的一年為上限。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按時繳稅,表示對於逾期欠繳稅款的個案會立即採取各種「辣招」追討行動,包括向欠繳稅款人士的僱主、銀行、債務人和代欠稅人士保管金錢的人士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及在區域法院提出追稅訴訟。
上年度稅局就發出126660張追收稅款通知書,較之前一個年度的10萬張多出逾2成。若欠稅獲法院裁定為判定債項,欠稅人士除要繳付欠稅外,並須繳付法庭訟費及由訴訟開始至債項全數清繳期間的利息。2022-23年度稅局收取的法庭訟費及債項利息總額達14450600港元。
此外,稅務局局長亦可向區域法院法官申請禁止欠稅人離開香港。如區域法院法官有合理因由信納,在該人未付稅款或提交滿意的繳稅保證給稅務局前,確保該人不離開香港、或在返回香港後不再離開是合乎公眾利益,便會發出「阻止離境指示」。該名欠稅人有權可就區域法院法官的判決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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