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旗下三間公司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昨日(8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進入第七日聆訊,由控方讀出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
承認事實包括黎與美國軍、政高層保持聯繫,包括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美國退役上將、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和《華爾街日報》編輯等。此外,黎多次向壹傳媒注資,包括曾在黑暴期間向壹傳媒注資4億。案件今日(9日)續審,辯方代表彭耀鴻因突發私人理由將缺席聆訊兩星期,預期法庭將應辯方要求,連續多日播放涉案影片。
《蘋果》電子版每月吸金3755萬
控方在庭上讀出控辯雙方的承認,其中提到《蘋果日報》在2020年5月25日推出英文版,黎智英亦親自拍片宣傳;《蘋果日報》電子版訂閱人數約80萬,每月平均收入約3755萬港元。《蘋果日報》在Facebook、Instagram等多個社交媒體上均設有專頁,涉案的161篇文章有網上及實體版本。
承認事實又提到,警方在2021年6月先後拘捕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前副社長陳沛敏等人。其後,警方在陳沛敏的手機中找到名為「English News」的群組,其成員包括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前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蘋果》前副總編輯蔣美紅、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以及《蘋果》台灣版陳籲鑫等共8人;又在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的電腦中檢獲名為《蘋果受壓 微調方向》的文件;以及在陳沛敏手機中檢獲她和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以及「香港監察」創辦人Benedict Rogers的通訊紀錄。
承認事實亦包括,警方在拘捕黎智英後,發現其手機中有與多名具影響力美國政要的電郵通訊記錄,包括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z、美國退役上將Jack Keane、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Christian Whiton及前美國在台協會主席Raymond Burghardt,以及《華爾街日報》編輯Bill McGurn等。
控方將於審訊中傳召共15名控方證人,當中包括5名從犯證人,即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及陳梓華,污點證人、前壹傳媒營運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專家證人、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王貴國,以及8名紀律部隊成員。控方另會呈上專家證人、香港大學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的書面供詞。
辯方大狀私人理由缺席聆訊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因突發私人理由缺席昨日的聆訊,未來兩周亦將會缺席,改為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辯方向法庭申請在控方完成宣讀承認事實後播放涉案影片,預期需時約一星期。此外,辯方預告,在涉案影片播放完畢後,或需再申請將案件短暫押後,以待彭耀鴻出席。
法官在庭上質疑,控方早已呈上相關片段謄本,亦於開案陳詞時播放部分片段。辯方認為,播放完整的涉案片段可協助法庭了解案情。控方關注,涉案24段影片時長約35小時,有需要節省法庭時間。法官則指出,若辯方要求播放呈堂影片,法庭則須滿足其要求。辯方估計播片需時6日,控方則估計約需4日半。案件押後至今日續審,以待控辯雙方商討影片的播放方式。
黎智英曾自認「勾結外國人」
控方上周在庭上提供的多項證據顯示,黎智英與西方政客聯繫密切,更曾在一個直播節目中承認,自己正在「勾結外國人」。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出,黎作為知名傳媒大亨,持有壹傳媒集團,並成立《蘋果日報》。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他共在《蘋果日報》發表161篇涉嫌煽動文章,當中31篇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發表。
控方表示,黎與其副手Mark Simon,曾和美國退役上將Jack Keane、前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z等人有頻繁的電郵來往,商討有關《馬格尼茨基制裁法案(Magnitsky Sanctions)》的目標人物及制裁時間。黎更揚言凍結內地及香港官員的銀行戶口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控方又展示多條通訊紀錄。2020年4月17日,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以電郵建議《蘋果日報》推出英文新聞,指美國讀者在政治及財政上均對黎有幫助,又指美國政要有意會見黎。隨後,黎開設WhatsApp群組,成員包括張劍虹、《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社論主筆馮偉光等人,討論推出英文內容。2020年5月25日,《蘋果日報》發布英文版免費試看的宣傳文章。
2020年6月2日,黎又以WhatsApp指示張劍虹,「請國際組同事不要跟《紐約時報》及CNN(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針對川普(特朗普),我們《蘋果》卻要靠川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
控方在庭上播放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多個片段。節目中,黎建議特朗普政府就科技產業向中國實施制裁,又相信歐洲會跟隨美國做法,呼籲美國增加對台軍事支援。2020年11月20日,黎在直播中稱,雖知自己會捲入麻煩,他正在「勾結外國人」,這是嚴重罪行。
利用「重光團隊」求外國制裁中國
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續讀出控辯雙方承認事實,當中透露,2020年8月,日經中國(香港)有限公司根據高院的提交物料令,向警方提供文件,而有關文件顯示,於2019年8月,「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以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與《日經新聞》有多次電郵往來。
據控方在上周完成為期三天的開案陳詞。黎智英作為「重光團隊」的主腦及幕後「金主」,指示陳梓華、李宇軒及劉祖廸等人進行國際游說,尋求外國政府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銀行戶口紀錄顯示,「重光團隊」向多家國際媒體支付登報費,換取支持。黎又經其助手Mark Simon,將逾9300萬元分發到多個「泛民」陣營政黨及政治人物。
控方表示,黎智英在案發時是主腦及「金主」角色。2019年8月,李宇軒、劉祖廸等人成立「重光團隊」。控方描述,黎智英及Mark Simon是組織幕後主腦,負責最高指揮及財政支援。其中,Mark Simon向黎智英匯報,由黎智英批核大額資助,而較低金額的款項則由Mark Simon批核。陳梓華是組織中間人,負責向李宇軒及劉祖迪傳達黎和Mark Simon指示。李宇軒及劉祖廸則為「重光團隊」的表面人物。眾人利用「重光團隊」,透過登報、眾籌、建立海外聯繫等手段請求外國制裁中國。李、劉及陳梓華在黎指示下,與美、英、日三國政客聯繫,成立3條「國際線」。
控方披露,2013年至2023年7月期間,黎智英共向Mark Simon轉賬86筆,涉款逾1.18億港元,其中逾9300萬元分發到多個「泛民」陣營政黨及政治人物。除此以外,黎智英在2019年8月亦捐款約2.5萬美元給「香港監察」。
(來源:大公報)
更多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