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起實施。環保署今日(14日)表示,外界誤傳當局不容許物業管理公司,擺放大型指定袋收集住戶垃圾,署方澄清,法例並無禁止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包底」,但相關做法不能免除住戶在棄置垃圾時,需要用指定袋的法律責任。
署方強調,垃圾收費是建基於每位市民都應該為他棄置的垃圾負責的原則,因此署方並沒有建議「包底」的做法。不過物管公司仍需以指定袋,包好住戶無用指定袋棄置的垃圾,才可交予垃圾收集商,否則垃圾收集商不會接收。
另外,環保署指,近日亦有意見指法例不容許向有需要人士派發指定袋,亦不容許物業管理擺放大型指定袋收集住户的垃圾。署方強調,法例禁止無認可的售賣,但沒有限制任何人士或團體,在非牟利工作或活動中派發指定袋給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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