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今天我們首先來關注23條立法。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6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談到基本法23條立法時,他表示,香港市民十分理解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在23條立法上有共識。他認為,當有關部門將整體方案準備好,應該盡早展開立法工作。
李家超強調,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每天都存在,要確保23條立法有前瞻性、靈活性,應對千變萬化、層出不窮,以及未來因為新科技或新手法帶來的風險,會充分參考外國的經驗、做法及相關法律條文,部分國家近期剛剛訂立相關法律,值得借鑒。他表示,會以最有效的方式展開立法工作,充分聽取意見,並提出特區政府的想法。
接着,我們來關注垃圾徵費。垃圾收費將於4月1日起實施,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天指出,近期社會特別關注兩個議題:首先是指定垃圾袋能不能免費派,其次是屋苑能不能為不使用指定袋的垃圾「包底」。謝展寰說,首先政府沒有禁止地區團體派指定膠袋;其次,每個人都要為產生垃圾而負責,如果有住戶沒有用指定袋,那麼下游的垃圾車就不能收這些垃圾。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管理處要自行用大的指定袋包起來才可以收。「包底」不準確,應叫「執手尾」。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天也表示,在垃圾收費的推行過程中,會有不同問題、不同的聲音,政府必須要將有關的執行細節清楚講出來給大家聽,有關教育講解宣傳工作,要不斷做、大量做、持續做,確保減少混亂。
這兩天,垃圾徵費已然成為城中熱話。關於垃圾徵費,市民仍然有許多疑問,首先:垃圾徵費的目的是什麽?早前,環保署表示,垃圾收費是政府整個減廢策略中重要的一環,簡單而言,就是希望市民從省錢的角度出發,減少丟棄垃圾的數量,實現源頭減廢。那麼,目前香港有條件實現源頭減廢嗎?
源頭減廢,只能通過回收。說到回收,就不得不提服務全港的社區回收網絡「綠在區區」。政府表示,「綠在區區」至今已有超過160個公共收集點,共有三種回收模式,分別是作為區域回收樞紐的回收環保站;設於舊區鄰近居民的回收便利點和每周定時定點運作的回收流動點。但是翻查資料發現,常設及固定的只有回收環保站和回收便利點,兩者加起來全港只有45個,數字實在太少。所謂160個公共收集點中,有逾110個其實是流動收集點——每周定時定點出現在不同的區域,每次運作3小時。市民想要使用流動收集點,非常麻煩。
再來看普通市民家中佔固體垃圾30%的廚餘垃圾。如果廚餘可以實現回收,能明顯節省垃圾費。香港已經開始探索廚餘回收之路:在屋邨擺上非接觸式廚餘智能回收桶,不但不影響環境,收集來的廚餘還能變廢為寶。但是,這樣的廚餘智能回收桶有多少呢?在2023至2024年度,全港約百幢公共屋邨樓宇預計能用上這樣的回收桶。換言之,全部的私屋、居屋以及大部分的公屋住戶,即便有心去廚餘回收,也沒有地方可以回收,廚餘仍然要作為垃圾,佔用指定袋,付錢丟棄。
目前,香港仍是用垃圾填埋來處理垃圾,在垃圾收集後如何處理的後端還沒有升級的前提下,在源頭減廢缺少回收設施及回收站的情況下,「率先」向市民徵費,收到的錢如何用?
政府早前經測算,實施垃圾徵費後,預料3至4人家庭每月垃圾費的開支約為30至50元。按照香港大約260萬戶家庭計算,按年計,香港每年垃圾徵費會至少收到逾12億港元,這筆錢怎麼花?用在哪裏?怎樣提升香港垃圾處理和源頭減廢的能力?將這些問題解釋清楚,遠比告訴市民「罰一次錢夠買好幾年垃圾袋」更有效,也更能提升市民源頭減廢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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