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子珍
特區政府早前向立法會交代2024年立法議程,當中包括為基本法23條立法。特首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會前指,本港經歷過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及黑暴事件帶來的傷害,大家十分理解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在23條立法上有共識。如果國家安全受到威脅,為香港帶來的傷害之重令人難以承受。他認為,當有關部門將整體方案準備好,應該盡早展開立法工作。香港國安法給香港帶來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重大轉折,但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各有不同功能,兩者互相補強,把香港本地維護國家安全的「短板」盡快補上,為香港構建維護國家安全更牢固的法律屏障,更有利於香港輕裝上陣,集中精力拚經濟、拚發展。
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年多來,為香港繁榮發展提供了良好基礎。但即使有了香港國安法,並不意味香港高枕無憂。雖然香港國安法已涵蓋基本法第23條中的分裂國家以及顛覆國家政權罪,但香港面對的國安風險和挑戰不容低估。
國安風險不會消失
去年,美國會議員公開呼籲金融機構高層杯葛在港舉行的國際金融峰會;去年5月,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78歲的香港居民梁成運犯間諜罪罪成,判處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中國國安部去年9月11日發文首度公開案情細節,指梁成運自1989年起為美國從事間諜活動;近期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情披露,黎智英曾長期勾結外國反中亂港政治組織和政客,多來年提供數以千萬計的「金援」,眾多證據顯示,收受黎智英「黑金」的外國政治組織在修例風波期間在香港縱暴煽「獨」,至今仍公然抹黑香港、干預香港司法獨立,顛倒是非為黎智英開脫罪責。
事實證明,基本法第23條有迫切性、必要性。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表示,在複雜的國際環境中,23條立法依然很有必要。即便有了香港國安法,但世界局勢瞬息萬變,國安風險不會消失,只會越演越烈,必須因時制定本地法律防範風險。
雖然,香港現行法例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包含基本法23條的要求,但部分法律被指過時。例如涵蓋間諜罪的《官方機密條例》,是將英國1919年訂立的法例本地化,而《刑事罪行條例》下的叛逆罪仍保留了「女皇陛下」等字眼。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港英政府通過的法例已經超過30年甚至50年,「無論是內容還是程序上都追不上現在社會的需求,更加與香港國安法不一致,所以現在有很迫切需要,把這些法律現代化到符合23條的需求。」
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不留死角
如今香港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行政立法關係重回正軌,基本法23條立法正當其時。基本法第23條涵蓋7類罪行,包括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的責任。根據基本法,特區有憲制責任按第23條的規定完成本地立法;香港國安法第7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並完善相關法律。香港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相輔相成,不存在有了香港國安法就不需要基本法23條立法。恰恰相反,香港國安法已經實施,加快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令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不留死角。
香港作為「一國兩制」下的國際金融、經貿中心,具有難以替代的獨特地位,國家安全、法治穩定有保障,是香港國際金融、經貿中心正常運作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盡快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香港更能發揮好「超級聯繫人」「超級增值人」的優勢。正如中共中央港澳辦、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全國港澳研究會成立10周年慶祝大會致辭時指,要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進一步築牢安全穩定的屏障,支持配合特區政府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齊心協力把香港本地維護國家安全的這塊「短板」盡快補上,讓香港輕裝上陣,集中精力拚經濟、拚發展。
(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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