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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費|屋苑「執手尾」如何執?環保署:物管與業主共同商討決定

【點新聞報道】香港垃圾收費4月1日起實施,近期有關物業管理處對住戶垃圾「包底」問題討論頻頻。環境保護署署長徐浩光日前接受點新聞專訪時表示,若有市民扔出非指定袋包裝的垃圾,大廈需要「執手尾」,最好的方法是物業管理處用綠色的膠袋套上收拾後才能扔上垃圾車。徐浩光指,有關「執手尾」怎樣執行才是適合做法,需要物業管理處和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委員會商討決定究竟如何做。

徐浩光表示,大廈管理處需要保持屋苑清潔,若有人扔了非指定袋包裝的垃圾,無可避免地需要「執手尾」,「我們希望儘量減少這種情況。」徐浩光以市民在逛街時隨手扔垃圾為例,食環署需要幫他「執手尾」,不代表隨手扔垃圾的人未犯法。徐浩光強調,無論有無物管幫忙「執手尾」,未按規定用指定袋裝垃圾的住戶都涉及犯法,「這不是『包底』或雙重收費的問題,是有人需要幫你『執手尾』的問題。」

究竟物業管理公司覺得如何做才是適合他們的做法?「這需要物業管理公司和他們的業主立案法團或委員會商討怎樣做的。」徐浩光說。

(點新聞記者報道 ■ 文:蘇婷;視頻攝製:鄭緣瓏、任青、張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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