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麟
垃圾徵費還未實施,關於垃圾收費的措施和詳情已經引起社會各界廣泛討論,有些措施就連物業管理和清潔公司亦有不同理解。行政長官李家超本周二表示,有關垃圾收費聽到不同意見,必須要將有關的執行細節清楚講出來給大家聽。有關教育講解宣傳工作,要不斷做、努力做、延續地做,這將成為今年內不斷努力的重要工程。
既然垃圾收費是政府今年的重點工程,政府為何不參考「政府打擊衞生黑點計劃」,由政務司牽頭帶領各部門,負責垃圾收費的講解宣傳,以至後續的執法工作呢?畢竟,垃圾收費如果只有環境及生態局和環保署來負責講解宣傳,勢必勢單力薄了一點。
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日前接受點新聞專訪時表示,目前已安排人員到各區,聯絡區議員講解垃圾收費安排,並且在簡介會鼓勵區議員和關愛隊一起做宣傳教育工作。區議員和關愛隊直接服務市民,有他們幫手確實能有效宣傳好垃圾收費政策,但區議員和關愛隊均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及民政總署負責,環保署還要協調政府機構,相對來說會分散時間和精力,更有可能出現顧此失彼的情況。
如果政府成立高級別的統籌協調機制,協調各部門組織開展講解宣傳工作,相對來說也有助解決「宣傳講解不足」的問題。畢竟,市民和物管業界現時關於垃圾收費還有很多疑問,如果只靠環保署來講解,勢必影響宣傳成效。
由於垃圾收費4月1日起實施,距離現時還有兩個多月,但培養市民減廢的習慣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養成的,而且很快就到了農曆新年市民要大掃除的時候了,勢必會產生很多垃圾,政府更要抓緊現時每一天的時機,很多工作都要提前做,而且多部門合作,包括聯絡區議會和關愛隊合作,在全社會範圍內廣泛開展垃圾收費的講解宣傳工作,真正做到「重點工程重點做、提前做」。
垃圾徵費是按「污染者自付」原則,期望能推動市民及社會各界改變產生垃圾的行為,落實源頭減廢和回收工作。為此,市民必須購買指定綠色垃圾袋,將日常生活垃圾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擺放在指定地點,或交給食環署垃圾收集站職員或其承辦商職員,或相關垃圾車司機或職員,否則有可能被罰款及監禁。
在這個過程中,誰來監管垃圾收費的實施至關重要。環保署指出,除環保署外,物業管理公司作為接觸及服務居民的第一線,可有第一手資料將違法住戶找出來,加強解說和宣傳引導。如物業管理公司在個別情況需要支援,可以通知環保署到場。但是,現實是很多大廈的後樓梯都沒有安裝CCTV,物業管理公司想找出違法住戶可能並不容易,很可能難以追責。再比如,有些住戶為求慳錢,把垃圾帶出家門,丟棄到街上的垃圾桶內,又該如何處理呢?更重要的是,「三無大廈」和鄉郊地區,容易成為垃圾收費的黑點,除了政府前期免費派袋,還應如何做好監管呢?
即使是物業管理公司請求環保署到場,環保署又有多少執法的人手呢?環保署表示,署方不是推卸或「轉嫁」監管責任予物管,是希望市民和物管業界齊心合力來做,沒有誰責任多一點,誰責任少一點;並且物管無法進行檢控工作,相關執法行動會由環保署負責。筆者認為,與後期加強執法和檢控相比,前期的宣傳解說更顯重要,市民對垃圾收費沒那麼多疑問了,垃圾收費政策也就更好推行了。
而且,相比市民生活中產生的日常垃圾,棄置家俬等大件垃圾更嫌麻煩。市民首先要購買每件11元的指定標籤,且要自行將傢俬送至食環署的垃圾收集站棄置。指定標籤到哪裏購買?家居附近無垃圾收集站,又如何處置?市民也是一頭霧水。政府更要加強宣傳和解說,避免「地拖棍太長點棄置」等類似話題持續發酵,影響政府的宣傳成效。
香港有700多萬人,住戶有200多萬戶,政府的初衷並不是要通過人手去處理每一個樓層、每一個單位、每一個個案,事實上政府應該也沒有這麼多的執法人手。相比之下,在4月1日垃圾收費實施前,加強對市民的宣傳教育解說就至關重要了。這方面,也希望政府所有部門都來做,而不只是環保署參與;抓緊現時每一刻做解說,千萬不能等!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