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香港垃圾收費延至8月1日實施,街坊對具體實施細則仍有很多疑問待解。點新聞就環保署署長徐浩光權威解畫整理懶人包,一文介紹市民最關心的買袋開銷、監管執法、免費派袋、「執手尾」等熱門話題。
垃圾袋購買
Q:哪裏可以買到指定垃圾袋?
A:市民可在1月下旬至2月開始,在全港約3000個指定垃圾膠袋零售點,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網上平台等購買。
Q:普通家庭每月大約花費多少錢買指定垃圾袋?
A:一個小家庭一個月一般花費30元左右,每月可能用15至20個單價1.7港元的15公升膠袋。
Q:指定垃圾袋質量如何?會否好易篤穿?
A:正常使用沒有問題,對於魚骨等尖銳物品可先包好,再放進膠袋。
Q:什麼是「一袋兩用」?
A:市民去獲授權零售指定袋的超級市場、便利店等買東西時,可選擇買指定膠袋而非普通購物膠袋,達致「一袋兩用」。
垃圾袋使用
Q:需在哪裏使用指定垃圾袋或標籤?
A:處所內公用垃圾收集點、食環署垃圾收集站、食環署垃圾桶站、食環署或其承辦商垃圾車、私營廢物收集商壓縮型垃圾車。
Q:是否可以「免費派袋」?
A:法例禁止任何人在牟利業務中免費供應指定袋,某些非牟利情況下可「免費派袋」。
Q:政府可以辨別仿製「山寨」膠袋嗎?
A:正品膠袋有條碼、二維碼、批號等防偽特徵,環保署查獲仿製膠袋後,會將相關資料交由海關跟進。
Q:物業管理處「執手尾」可不可以?
A:物管「執手尾」不代表市民不違法。「執手尾」具體怎樣做,要物業管理處和業主立案法團商討決定。
Q:廚餘垃圾是否可通過攪碎機處理後扔入下水道?
A:可以。廚餘攪碎機器一般可將廚餘攪至兩毫米以下,沖到下水道不會造成堵塞問題,進入污水處理廠後可再處理。
Q:訪港旅客需要使用指定垃圾袋嗎?
A:不需要,酒店清潔服務承辦商會將住客垃圾裝入指定垃圾袋後處理。
監管執法
Q:誰來監管垃圾收費實施情況?
A:除環保署外,物業管理公司可有第一手資料將違法住戶找出來,加強解說和宣傳引導。
Q:政府監管執法人手是否足夠?
A:政府目前集中精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亦會因應需要調撥人手採取執法行動。
Q:什麼情況下政府會採取執法行動?
A:環保署會先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嚴重情況會通過執法打擊。
Q:違例罰款多少錢?
A:定額罰款通知書每張1500元;以傳票檢控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Q:使用指定袋把垃圾扔街上可否避免罰則?
A:不可以。市民若把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便是亂拋垃圾,不論有否使用指定膠袋,都會被罰款3000元,也不會因為不用指定袋再被雙重罰款1500元。
垃圾回收
Q:有什麼辦法可以慳膠袋使用量?
A:廢紙、金屬、塑膠、玻璃樽、充電池等垃圾可另行回收至「綠在區區」。
Q:「綠在區區」回收點數量夠嗎?
A:全港18區設有11間回收環保站、34個回收便利點及逾130個回收流動站,服務已覆蓋全港約80%單棟樓宇。
Q:「綠在區區」有無針對垃圾收費刺激措施?
A:「綠在區區」預計今年1月底提供以進行回收所賺取的綠綠賞積分兌換指定袋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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