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中國恒大在提交7次呈請聆訊延期後,最終還是沒有逃過清盤的宿命,香港法院今日(29日)向中國恒大發出清盤令。中國恒大作為恒大集團在境外的控股公司和融資平台,其被法院下令清盤,給恒大集團的債務重組之路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也會給內地房地產行業復甦及市場信心可能帶來衝擊。在香港與內地互認民商事判決新規正式落實的背景下,境外債權人能否突破障礙追索其境內資產、內地購房者權益如何保障等等成為市場最關注的話題。
中國恒大清盤不等於恒大集團境內主體破產
從法律層面看,法律專業人士分析認為,中國恒大進入清盤呈請後,法院委任的清盤人對被清盤的主體實施接管後,公司現任董事權力終止,但這一系列程序一般只針對中國恒大及其直接持有的資產,清盤可能要經歷四、五年甚至更長時間,恒大管理團隊及股東權益可能受很大影響。不過,中國恒大被清盤不等於恒大集團境內主體破產,恒大集團境內外各子公司均是獨立法人,尤其是恒大房地產項目的開發主體,大多是境內相對獨立的法人,資產也主要在境內,境內債權人大多無權處理。
值得關注的是,在1月29日中國恒大被令破產清盤的同時,香港與內地互認民商事判決新規當日正式落實,境外清盤人是否可以處置其境內資產?恒大地產境內項目「保交樓」會否受到影響?成為內地投資者和購房者最關注的問題。
在正式生效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中,第三條明確規定了多個不適用情況,破產(清盤)案件名列其中。法律業內分析,這意味着,中國恒大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定清盤的案件並不會被內地直接認可。不過,早在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簽署了《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會談紀要》,標誌着內地與香港就認可及協助破產程序達成共識,香港的清盤人可向內地法院申請認可在香港的清盤程序,內地破產管理人也可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認可在內地的破產程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深圳和廈門三地開展認可和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破產程序試點工作,目前境外債權人可以在三個試點城市嘗試介入恒大資產。
「保交樓」擁有法定優先權利
不過,按照目前內地相關法律規定,「保交樓」權益主張排在最前。房地產業內人士表示,在開發商資產重組及破產清算過程中,內地購房者依法擁有法定優先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4月發布司法解釋稱,在相應條件下,商品房消費者主張其房屋交付請求權和價款返還請求權,均優先於其他債權受償,也就是說「購房者在風險化解、債務清償中有優先權利順位是有堅實法律依據的」。
早前被頒清盤令的內地房企選擇「躺平」
自2021年債務危機爆發以來,香港法院已向中國的房地產開發商發出了三項清盤令,包括陽光城境外主體嘉世國際、新力控股和佳源國際。但是,香港法院頒布清盤令後,受制於房企資產主要在境內,追索境內資產存在掣肘,導致相關房企紛紛選擇躺平,對清盤令不理不睬。早前陽光城回應清盤令稱「不予置評」,表示仍在與債權人積極協商處理,僅僅是將清盤令主體剝離出報表範圍。
(點新聞記者海巖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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