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一批黑暴分子非法佔據理工大學,被警方四重防線包圍在校內,其間有17人「突圍」竄逃至科學館內被捕。其中一名暴動罪成、被判囚50個月的男暴徒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法官潘敏琦昨日在高等法院聽取陳詞後,形容申請人的證供「簡直是侮辱法庭的智慧」,即時駁回申請。
申請人為現年22歲的郭添明。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及判囚50個月。
郭由大律師陳國維代表,指郭只是留在理大校園,並非留守校內示威。潘官反駁申請人的定罪基礎基於「一籃子」事實裁決,指申請人當時位於領先位置及曾回望,有助推論他有份參與暴動;申請人有多次機會均未有離開,而其鞋上染有水炮車的藍色液體;申請人在原審時作供稱希望到理大「求真求知」,見到理大正門被堵塞仍照樣進入,「我覺得佢講緊嘅嘢,簡直係侮辱緊法庭嘅智慧。」
潘官認為申請人的上訴沒有合理爭拗之處,即時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將於3個月內頒下書面判詞。
收藏
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