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沛敏供指國安法生效半年《蘋果》才知驚避諱 惟報道大方向未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昨日進入第三十三日。控方證人、《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指,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半年後,《蘋果》始更改報道用字,包括棄用「武漢肺炎」等字眼,但並未改變報道角度的大方向。2019年下旬,黎曾批評陳就一篇外國醞釀向中央及香港政治施壓的報道篇幅太少,應用全版頭版報道。在還押後,黎智英仍指示找「港獨」支持者寫專欄。
控方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12月被還押後,於同月13日《蘋果》題為《控勾結境外危害國安禁保釋 黎智英國安法前開Twitter 追蹤蓬佩奧、蔡英文成「罪證」》的文章,指文中提及警方指控黎智英發表的評論和文章等,問相關文章事後有否移除,抑或仍留在網上平台。陳沛敏供稱,張劍虹曾稱要將一些黎的文章下架,但不記得確實時間點,亦不記得有否實際從網上平台下架。
張劍虹成立「應變小組」應對國安法
控方在庭上提到張劍虹於2021年4月17日成立所謂「國安法應變小組」,陳沛敏解釋,該小組是因應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他們怕被警方指控煽動罪,因而要討論報道有沒有字眼需要修改。
法官李運騰追問,該小組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半年才成立,開小組前有否這些疑慮及討論。陳沛敏稱,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曾就涉及「港獨」字眼的案件進行討論可否在報道中或廣告中使用。
停用「閹割選舉」「武漢肺炎」字眼
在當日的群組訊息中,有人提到《蘋果》前線擔憂違法,要求謹慎用字,但時任總編輯羅偉光主張繼續使用「閹割選舉」及「武漢肺炎」字眼。陳沛敏稱,最終經討論後,羅偉光和張劍虹決定在報紙及電子版上統一更改一些用宇,包括停用「武漢肺炎」字眼,電子版亦要更改早前的用字。
控方問陳沛敏在2021年5月的員工大會上,有否提過要更改日後報道的角度。陳沛敏回答稱沒有,解釋指無論是員工大會或訪問、在黎智英被捕和還押後,《蘋果》都沒有「直接被指控」報道有問題。《蘋果》雖有更改使用的字眼,但沒有更改報道角度,「大方向無更改。」
控方展示2021年4月30日陳沛敏與前《蘋果》社論主筆楊清奇之間的WhatsApp對話,其中,陳沛敏提及黎智英要找台灣時事評論員桑普定期寫專欄文章。陳沛敏解稱當時是張劍虹跟她說「老闆(黎智英)想搵桑普……」而當時黎智英正被還押。
控方其後再展示一份從前《蘋果》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電腦中檢取的電郵,陳沛敏、張劍虹和馮偉光均是收件者,電郵內容有關2021年5月《蘋果》英文版從事自由職業的寫手稿費,包括反華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Benedict Rogers(羅傑斯)在該月仍為英文版撰寫了4篇文章。陳沛敏確認電郵,但指英文版寫手稿費無須經自己審核。
陳沛敏又稱,由2018年開始,「香港監察」共同共同創辦人兼信託人Aileen Calverley不時傳送「香港監察」的新聞稿給數名《蘋果》高層希望刊登,但她沒有回覆,也沒有閱讀每篇新聞稿或特別跟進,因為該些新聞稿不是傳給她一人。
控方問黎智英在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期間,有否在任何情況下對實體報紙作出評價。陳沛敏回應稱,在2019年下旬,修例風波已開始一段時間,黎曾批評她就一篇外國醞釀向中央及香港政治施壓的報道篇幅太少,應用全版頭版報道。當時,黎智英有傳訊息給她,亦有在公司提及,而張劍虹事後也有「提醒」她。
陳沛敏:黎不出聲時才有編採自主
控方昨日下午完成對陳沛敏長達12天盤問,開始由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陳。當辯方指陳有編採自主時,陳即笑答:「如果黎生無出聲嘅時候都係嘅。」辯方再提出她不會被黎智英或其「意見」影響報道及編採決定,陳沛敏強調當黎智英很堅持或對一些他很重視的新聞時,就會受到影響,例如他很重視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事件,會指示應該如何做,但如果他沒出聲就可行使編採自主。
陳沛敏認同黎智英在作出指示時,一般都十分有禮貌地「建議」如何報道,而非「要求」如何報道,有時會用「可唔可以咁做」字眼,有時則會叫「你哋自行決定啦」。
她續稱,《蘋果》「廣泛來說」需要遵守「蘋果日報編採室約章」,即總編輯為該報編採事務最高負責人,但實際運作有異,例如當黎智英要求聘請某作家為社論寫手,時任總編輯羅偉光也沒有機會反對。
在辯方盤問下,陳沛敏稱,相信《蘋果》高層都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及香港國安法存有憂慮,但不肯定他們是否反對。辯方又稱《蘋果》有一系列的文章是批判香港國安法,陳沛敏表示同意,「不過有一啲係反映黎生立場。」
(來源:香港文匯報 記者: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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