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一名52歲男子因串謀走私及非法管有穿山甲鱗片,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2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48個月,為歷來最高刑罰。
香港海關人員於2018年12月在香港國際機場檢查一批從馬來西亞到港的空運貨物,發現內藏約240公斤穿山甲鱗片。跟進調查後,海關於2019年1月再檢獲約200公斤穿山甲鱗片,並拘捕該名涉案男子。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觸犯瀕危物種相關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未取得所需許可證的情況下進口、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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